亲爱的读者,很多人可能对赠花卿古诗的意思和赠花卿古诗带拼音是怎样的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赠花卿古诗的意思和赠花卿古诗带拼音是怎样的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
本文目录一览
赠花卿古诗的意思
意思是:美妙悠扬的乐曲,整日地飘散在锦城上空,轻轻的荡漾在锦江波上,悠悠地升腾进白云之间。如此美妙音乐,只应神仙享用,世间的平民百姓,一生能听几回?
出自:《赠花卿》是唐代伟大诗人杜甫的作品,原文:
赠花卿
作者:杜甫
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有几回闻?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此诗约作于唐肃宗上元二年(761年)。花敬定曾因平叛立过功,居功自傲,骄恣不法,放纵士卒大掠东蜀;又目无朝廷,僭用天子音乐。杜甫赠此诗予以委婉的讽刺。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礼仪制度极为严格,即使音乐,亦有异常分明的等级界限。据《旧唐书》载,唐朝建立后,高祖李渊即命太常少卿祖孝孙考订大唐雅乐。
“皇帝临轩,奏太和;王公出入,奏舒和;皇太子轩悬出入,奏承和;……”这些条分缕析的乐制都是当朝的成规定法,稍有违背,即是紊乱纲常,大逆不道。
赏析: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这首诗用反问作结,极赞音乐之美。美到什么程度?美到只有在天上才会有,而人间极难听到,诗人通过夸张,使诗意得以升华到一个暂新的高度,
给人以无限暇想。对于这首诗,千百年来,一直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生于杜甫之后数百年的明代杨慎说:“花卿在蜀,颇僭用天子礼乐,子美作此讥之,而意在言外,最得诗人之旨。”
僭的意思是超越本分。古代等级制度森严,地位在下者不得冒用地位在上者的名义、礼仪或器物,如果冒用了就是僭越,必须治罪。大约杨慎臆定花卿僭用了皇帝礼乐,杜甫写诗来讽刺他。
另一种观点则以为杜甫只是赞美乐曲之妙,并无嘲讽之意。不少学者即持此说。笔者也认为此诗之意即属后者。这首诗是一篇赠言,就是杜甫与花敬定分别时写给对方的话。
我们可以就此诗作一下延伸,花敬定平叛之后,肯定兴奋异常,一些社会名流前去为其祝捷,花敬定欢喜不尽,盛情款待。在宴会上除了唱酒吃肉外,再奏一些音乐,这都是情理之中的事。
从“赠”和“卿”两个字都不能认定此为讥讽之作。哪有吃了人家的、喝了人家的以后,再费尽心机写一首名传千古的讽刺佳作!这于理于情都说不通!
是否杨慎将“天上”误认作“天子”了也很难说。诗人这样写,只是为了夸张。正如大思想家王充在《论衡·艺增》中所云:“誉人不增其美,闻者不快其意;毁人不益其恶,听者不惬于心。”
夸张是诗人的惯用手法,杜甫曾在诗中多次运用,如赞誉章彝为“指挥能事回天地,训练强兵动鬼神”。赞誉苏涣诗时更是极尽夸张之能事,如读苏诗的感觉是“乾坤几反复”。
“胜食斋房芝”,“余喜发却变,白间生黑丝”等等。在赞誉李白时不仅用了“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而且夸他“斗酒诗百篇”。别的不说,但说“李白斗酒诗百篇”就够夸张了。
李白说自己“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又说“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好了,如果杜甫是写实的话,李白一天该写多少诗?一生又该是多少呢?
因此,杨慎所说杜甫用诗讽刺花卿之事,纯属臆断。我们只把这首《赠花卿》当作赞美音乐的妙诗来读就行了。
赠花卿古诗带拼音是怎样的
《赠花卿》
【作者】杜甫 【朝代】唐
jǐn chéng sī guǎn rì fēn fēn ,bàn rù jiāng fēng bàn rù yún 。
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
cǐ qǔ zhī yīng tiān shàng yǒu ,rén jiān néng dé jǐ huí wén 。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白话翻译:
锦官城里的音乐声轻柔悠扬,一半随着江风飘去,一半飘入了云端。
这样的乐曲只应该天上有,人间里哪能听见几回?
赏析
这首绝句,字面上明白如话,但对它的主旨,历来注家颇多异议。有人认为它只是赞美乐曲,并无弦外之音;而杨慎《升庵诗话》却说:“花卿在蜀颇僭用天子礼乐,子美作此讥之,而意在言外,最得诗人之旨。”沈德潜《说诗晬语》也说:“诗贵牵意,有言在此而意在彼者,杜少陵刺花敬定之僭窃,则想新曲于天上。”杨、沈之说是较为可取的。
杜甫写的《赠花卿》全文
赠花卿
杜甫
锦城丝管日纷纷,
半入江风半入云。
此曲只应天上有,
人间能得几回闻。
(1)花卿:成都尹崔光远的部将花敬定。
(2)锦城:即锦官城,此指成都。
(3)丝管:弦乐器和管乐器,这里泛指音乐。
(4)纷纷:形容乐曲的轻柔悠扬。
(5)天上:双关语,虚指天宫,实指皇宫。
(6)几回闻:本意是听到几回。文中的意思是说人间很少听到。
锦官城里的音乐声轻柔悠扬,
一半随着江风飘去,一半飘入了云端。
这样的乐曲只应该天上有,
人间里哪能听见几回?
如果本文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请在文章结尾处点击“顶一下”以表示您的支持。如果您对本文不满意,也请点击“踩一下”,以便我们改进该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