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们,相信很多人对孟子《寡人之于国也》里两句话的和表达了孟子的什么主张 五亩之宅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孟子《寡人之于国也》里两句话的和表达了孟子的什么主张 五亩之宅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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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寡人之于国也》,里两句话的翻译

一:有的人跑了一百步停住脚,有的人跑了五十步停住脚。那些跑了五十步的士兵,竟耻笑跑了一百步的士兵,怎样? 二:五亩田的宅地,(房前屋后)多种桑树,五十岁的人就能穿上丝棉袄了。鸡、猪和狗一类家畜不错过它们的繁殖时节,七十岁的人就能吃上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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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了孟子的什么主张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⑤,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五亩田的宅地,(房前屋后)多种桑树,五十岁的人就能穿上丝棉袄了。鸡、猪和狗一类家畜不错过它们的繁殖时节,七十岁的人就能吃上肉了。一百亩的田地,不要占夺(种田人的)农时,几口人的家庭就可以不饿肚子了。搞好学校教育,不断向年轻人灌输孝顺父母、敬爱兄长的道理,头发花白的老人就不必肩扛头顶着东西赶路了。七十岁的人穿上丝棉袄,吃上肉,百姓不挨冻受饿,做到这样却不能统一天下的,是绝不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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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翻译下列文言文,是《孟子 梁惠王上》中的

让每个家庭有五亩大的宅院,在宅基地种上桑树,这样五十岁 以上的老人都可以穿上丝绵衣服了。再养上些鸡狗猪等家禽家畜,别忘了按照时令做该做的事情,这样七十岁以上的老人都可以有肉吃了也就不会在路上负重行走了。老年人有丝绵衣服穿,有肉吃,一般老百姓吃得饱,穿得暖,这样还不能使天下归服,是从来没有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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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翻译《孟子》中的一句话

原句: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解释: “树”是动词,种植的意思。 “以桑”是介宾结构,位移到动词后做了补语。 “之”是代词,代前句“五亩之宅”。 “五十者”是者字结构,指“五十岁的人”,实际上是指“五十岁以上的人”泛指老人,不单指五十岁的人。 “可以”与现代汉语中的意思不同,应是“可以(之)”(这里的“之”省略了,它代“五亩之宅,树之以桑”)。 “衣”是动词,“穿”的意思, “帛”是丝绵衣服。 直译为: (如果)把桑树种在五亩大的宅园中,(那么)五十岁以上的人都可以凭借(这些)穿上丝绵衣服了。 意译为:在五亩大的宅园中种上桑树,五十岁以上的人都可以穿上丝绵衣服了。 朋友:这样回答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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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全文翻译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出自先秦孟子弟子录的《寡人之于国也》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全文翻译

梁惠王说:“我对于国家,总算尽了心啦。河内遇到饥荒,就把那里的老百姓迁移到河东去,把河东的粮食转移到河内;河东遇到饥荒也是这样做。了解一下邻国的政治,没有像我这样用心的。邻国的百姓不见减少,我的百姓不见增多,这是为什么呢?”

孟子回答说:“大王喜欢打仗,让我用战争做比喻吧。咚咚地敲响战鼓,两军开始交战,战败的扔掉盔甲拖着武器逃跑。有人逃了一百步然后停下来,有的人逃了五十步然后停下来。凭自己只跑了五十步而耻笑别人跑了一百步,那怎么样呢?”梁惠王说:“不行。只不过没有跑上一百步罢了,那也是逃跑啊。”孟子说:“大王如果懂得这个道理,就不要指望自己的百姓比邻国多了。

“不耽误农业生产的季节,粮食就会吃不完。密网不下到池塘里,鱼鳖之类的水产就会吃不完。按一定的季节入山伐木,木材就会用不完。粮食和水产吃不完,木材用不完,这就使百姓对生养死葬没有什么不满了。百姓对生养死葬没有什么不满,这是王道的开端。“五亩大的住宅场地,种上桑树,五十岁的人就可以穿丝织品了。鸡、猪、狗的畜养,不要耽误它们的繁殖时机,七十岁的人就可以吃肉食了。百亩大的田地,不要耽误它的耕作时节,数口之家就可以不受饥饿了。认真地兴办学校教育,把尊敬父母、敬爱兄长的道理反复讲给百姓听,须发花白的老人就不会背负或头顶重物在路上行走了。七十岁的人能够穿上丝织品、吃上肉食,百姓没有挨饿受冻的,做到了这些而不能统一天下称王的还从未有过。“猪狗吃人所吃的食物,不知道制止;道路上有饿死的人,不知道开仓赈济。百姓死了,就说:‘这不是我的过错,是因为年岁不好。’这种说法与拿刀把人杀死后,说‘杀死人的不是我,是兵器’有什么不同?大王不要归罪于年成,那么天下的百姓都会来归顺了。”

写作背景

战国时期,列国争雄,频繁的战争导致人口大批迁徙伤亡。而当时既无国籍制度,也无移民限制,百姓可以随意地去寻找自己心目中的乐土。哪一个国家比较安定、富强、和乐就迁到那个国家为臣民。而一个国家人民的多少也是一个国家足稳定繁荣昌盛的标志之一。因此,各个诸供为称雄,都希望自己的国家人口增多。梁惠王也不例外。 《寡人之于国也》选自《孟子·梁惠王上》,是该篇上部分的第三章。据《史记·魏世家》记载,梁惠王三十五年,“卑礼厚币以招贤者“,于是贤者数人其中就有孟子不远千里来到魏都大梁。二人一见面,梁惠王就想得到“以利吾国“的良策,孟子则以“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为对,指出专言求利的严重危害性和躬行仁义的重要意义。二人另一次会面是在禽兽嬉游的池沼边上。梁惠王得意地问孟子:“贤者亦乐此乎?“孟子以“贤者而后乐此,不贤者虽有此不乐也“为对,并通过历史事实的对比,证明了贤者“偕乐“与不贤者“独乐“的不同结果:文王关爱百姓,百姓爱戴他,因而文王能享其乐;夏桀不恤百姓,百姓怨恨他,因而夏桀不能保其乐。正是在接触、交谈的过程中,孟子与梁惠王彼此有了进一步了解,于是有了《寡人之于国也》这篇传诵千古的政事问答。


赏析

这篇文章写孟子同梁惠王的谈话。当时各国为了要增产粮食和扩充兵员,都苦于劳动力不足,所以梁惠王要同邻国争夺百姓,采取了自以为“尽心”的措施,可是目的并没有达到。孟子抓住了这个矛盾,指出梁惠王的“尽心”并不能使百姓归顺,同时提出自己的主张,只有“行王道,施仁政”,才是治国的根本办法。全文可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第1段),提出“民不加多”的疑问。战国时代,各诸侯国的统治者,对外争城夺地,相互攻伐,“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对内残酷剥削,劳役繁重,破坏生产力。这就造成了兵员缺乏、劳力不足。争夺人力,成为各诸侯国统治者的当务之急。梁惠王提出“民不加多”的疑问之前,自诩“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然后以赈灾救民为例,申说自己治国胜于“邻国之政”,“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从两方面描述救灾的具体措施。“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进一步突出梁惠王的自矜,为下文的“五十步笑百步”作铺垫。“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梁惠王希望更多的民归附自己,孟子正是利用梁惠王的这种心理来宣传“仁政”思想并想引导他实行王道政治的。

第二部分(第2-4段),分析“民不加多”的原因。孟子不直接回答“民不加多”的问题,而是用梁惠王熟悉的事例设喻,启发对方,使对方容易接受。“王好战,请以战喻。”总提一句,然后举出两个逃兵“弃甲曳兵而走”的两种情况。根据败逃距离的远近,提出“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的反问,进一步启发,诱使对方在不知不觉中说出否定自己论点的话:“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最后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这两句忽然转入正题,既回答了“民不加多”的原因,又揭示了五十步笑百步的寓意:梁惠王的“移民移粟”跟邻国统治者的治国不尽心,实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形式上数量上不同而已。这里暗示着梁惠王搞小恩小惠并不能使民加多,要使民加多,必须施仁政、行王道。于是文章就自然而然地由第二部分过渡到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第5-7段),阐述了孟子“仁政”的具体内容──使民加多的根本措施。

第5段阐述“王道之始”的道理。孟子认为,合理地发展生产,使老百姓“养生丧死而无憾”是实行仁政的开端,也是使民加多的初步措施。“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三组排句,提出了发展生产的三种措施,以及采取这些措施后所产生的效果。连用“不可胜……也”的句式,给人以吃不完、用不尽的感觉,大大增加了文章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接着又用“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来小结前三组排句,又以这个结论为前提推出新的结论:“王道之始也。”作者在这里把三层意思、三方面的内容紧紧联系在一起,并把“使民加多”的问题跟行王道紧密联系起来。

第6段,阐述王道之成的道理。这一段,孟子进一步提出教养百姓,使民心归顺的仁政主张,也是“使民加多”的根本措施。“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这三组排句又提出了发展生产的三种措施,以及采取这些措施后所产生的效果。这三种措施与上文的三种措施相比,显然前进了一步,具有更强的主观能动性。孟子不仅主张养民,还主张教民:“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作者在这里连用四组排句,把自己的主张层层铺叙,渲染得有声有色,为梁惠王展现出一幅美好的前景。然后用“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两句承上启下,顺理成章地得出“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的结论,与前文“王道之始也”相呼应。

第7段,阐述使民加多应有的态度。孟子批评统治者的虐政,从反面证明自己主张的正确。前两段已经把行王道的道理讲得十分透彻,这一段照应文章的开头。梁惠王口口声声说“于国尽心”,可是“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哪里谈得上“尽心”呢?“狗彘食人食”和“涂有饿莩”形成鲜明的对比,深刻地揭示了当时社会的不平等。接着作者针对统治者归罪于岁的推诿,运用比喻进行驳斥:“涂有饿莩”归罪于年成不好,如同“刺人而杀之”归罪于武器一样荒唐,害民的不是荒年而是统治者的虐政。最后两句,“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言简意赅。不归罪于年岁,而是要反省自己,革除虐政,施仁政,行王道,使百姓住有房,耕有田,吃饱穿暖用足,接受教育,懂得礼义,才能使他们归服。“斯天下之民至焉”回答了开篇梁惠王提出的“民不加多”的疑问。


作品原文

寡人之于国也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

字词注释

1. 梁惠王: 战国时期魏国的国君,姓魏,名罃。魏国都城在大梁,今河南省开封市西北,所以魏惠王又称梁惠王。

2. 寡人:寡德之人.是古代国君对自己的谦称。

3. 焉耳矣:焉、耳、矣都是句末助词,重叠使用,加重语气。

4. 河内:今河南境内黄河以北的地方。古人以中原地区为中心,所以黄河以北称河内,黄河以南称河外。

5. 凶:谷物收成不好.荒年。

6. 河东:黄河以东的地方。在今山西西南部。黄河流经山西省境,自北而南,故称山西境内黄河以东的地区为河东。

7. 粟:谷子,脱壳后称为小米,也泛指谷类。

8. 亦然:也是这样。

9. 无如:没有像……。

10. 加少:更少。下文“加多“,更多。加,副词,更、再。

11. 好战:喜欢打仗。战国时期各国诸侯热衷于互相攻打和兼并。

12. 请以战喻:让我用打仗来做比喻。请,有“请允许我“的意思。

13. 填:拟声词,模拟鼓声。


作者简介

孟子(约前372-前289),名轲,字子舆,战国邹(今山东邹城东南)人。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据《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记载,他是子思(孔子孙,名伋)的再传弟子,曾游说齐、宋、滕、魏等国。当时“天下方务于合从连横,以攻伐为贤“,孟子却说“唐、虞、三代之德“,被诸侯认为迂阔、远离实际,不被采纳。因此,孟子“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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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亩之宅树之以桑翻译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

(出自《寡人之于国也》)

翻译:

在五亩大的住宅田旁,种上桑树。

原 文 出 处 以 及 整 篇 翻 译 ,

附 图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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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一段,孟子到底是在哪说的啊

孟子的《寡人之于国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中的“宅”应翻译为“宅院”,翻译“树之以桑”应该体现介宾短语后置的语法特点。将“五亩之宅”翻译为“五亩住宅的场地”并注明“先秦时五亩约合现在一亩二分多”,将“树之以桑”翻译为“把桑树种植(在五亩大小的宅院上)。树,种植”。《教师教学用书》翻译整句为“五亩住宅的场地,种上桑树”。这个翻译前半句和教材一样,我们可以看到教材和教师用书对“宅”字的注释比较模糊,到底是“住宅”“场地”还是“宅院”呢,这容易让师生误解。查阅资料发现,《_文解字》“宅,所托也”;《_雅·_言》“居也”;《疏》“宅,_居_也”。再查《汉语大字典》(缩印本)“宅”的注释①为“住宅;房舍”,《玉篇》“宅,人之居舍曰宅”,《正字通》“宅,今谓屋为宅”,如唐白居易的《移山樱桃》“亦知官舍非吾宅,且_山樱满院栽”。这里的“宅”都是指住人的屋舍,屋舍是不能种植树木的,能种植树木的应该是屋舍的外面。可见宅解释为“住宅、房舍”是不合_的。《汉语大字典》注释②为“住处;居住的区域”,并举《书·洛诰》“召公既相宅,周公往营成周,使来告卜,作《洛诰》”为例。笔者觉得这个解释比较合理,因为它指的是一个区域范围,在一个区域种植树木就可以解释通了。因此,教材应该把“宅”注释为表范围和区域的词语“宅院”更合适。王力先生将“宅”注释“宅院,人们居住的房舍”就不够严谨,前面我们说过,因为房和舍准确地说都是居住的建筑物,居住的建筑物上不能种植树木。所以郑振峰先生注释“宅”为“宅院”,郭锡良《古代汉语》翻译整句为“五亩大的宅院,在里面种上桑树”,杨伯峻先生《孟子译注》中翻译为“在五亩大的宅园中,种植桑树”是合情理的。来源:教育实践与研究·中学课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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