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相信很多人对来日方长我们不赶时间慢一点没关系和春娇与志明戒掉烟却戒不掉你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来日方长我们不赶时间慢一点没关系和春娇与志明戒掉烟却戒不掉你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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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日方长,我们不赶时间,慢一点没关系
01友情
很认同这样一句话,人与人之间还是慢一点的关系好。
成年人的关系都是循序渐进的,因为知道来日方长,那些迅速接近你的人,往往是带有目的性的,将来的某一天,他们也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消失在你的世界里。
看到一条微博:
你分享在朋友圈的音乐不会有人听,而你发出的自拍,会有几十上百条的点赞。
过分热情的“自来熟”,多半是“假装”的朋友,经不起考验。
通讯录里的名字再多,衡量朋友的标准,永远也只能是真心。
记得李健当初参加《我是歌手》时的一个片段让我记忆深刻:歌手们聚在一起聊天时,李健永远是第一个回房间,每次有歌手被淘汰,他也不像其他歌手一样去送行。
李健跟很多人不一样,他对待朋友特别清冷,媒体问他:朋友相处最重要的原则是什么?李健回答:敬而远之。
民谣歌手钟立风,跟李健是二十年的朋友了,他使劲回忆跟李健的交往,依然找不到怎么结识的蛛丝马迹:“我记不起我们第一次相遇是什么时候,但又觉得余味悠扬。”
有一次,钟立风开音乐会。“中间有个环节是灯光灭掉之后,我要站在观众席上某个角落唱歌,当灯光打过来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李健就坐在我旁边,他来捧场,竟没有给我打一声招呼。
不迎合、不粘腻、不随众、不挂杯,对待友情总是淡淡如水,李健,就是这么一个另类。
年少时很不理解,总觉得应该广交朋友,大家说说笑笑,吵吵闹闹,再辛苦的路也会有别样的快乐。
但长大后才发现,原来克制的感情才可长久。
《欲望都市》里,沙曼发现自己患了癌症,但是不想打扰姐妹米兰达的婚礼,一句都没有说。
而很久不见的米兰达在婚礼前,发现沙曼状态不对,立马问出了原委。
只有真心交付的朋友,才不会互相隐瞒,怕彼此亏欠。
小时候可能你们都喜欢吃原味薯片,就会成为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而长大后的交友,要和时间工作情感状态挂钩。
人情要有“价格”,友情要有距离。
朋友之间最好的状态不是互相干涉,而是恰当的保留距离。
我们并没有经常聚餐、随叫随到,却总能在对方需要帮助的时候,第一时间出现。
在我看来,人生最难得的,不过三两知己。
朋友间最好的关系,是不用刻意维护的。
02爱情
越来越发现现代人的感情都太着急了,看一眼照片,听一段语音,说两天晚安,就喜欢上了。
不过讨厌得也很快,喜欢了两三年,最后因为一个眼神,一句话,也许不到一秒就决定放手了。
一个男生今天跑过来说喜欢你,明天可能就在朋友圈公开了自己的恋情。
一个女生不接受也不拒绝你的追求,其实她心里早已有了更加心仪的对象。
于是就有了,今天喜欢你,明天看心情,就连感情这种东西,都开始变得越来越薄,越来越没有厚重感。
多情又冷酷也挺好的,速战速决总是好过暧昧不清,可就只怕杀伐决断的遇到了藕断丝连的,情意绵绵的遇上了见异思迁的,这世上,赢的多半还是薄情之人。
爱情亦是如此,两个人花时间聊天,一起出来看电影、吃饭,逐渐了解彼此的爱好、工作、家庭,而不是说两句情话打几天电话,像是赶着找个人摆脱单身一样,匆匆忙忙地在一起
爱得慢一点,爱得也会久一点,只要在该适合时刻的时候拥有,那么慢一点也没关系。
不要因为寂寞,因为感动,因为好奇,去选择一个人的怀抱。
越来越多的人怀念年少时的自己:
怀念那个时候喜欢一个人就是毫无杂质的,想要跟他在一起的心也是坚定不移的。
可以为了暗恋一个人耗费掉整个青春,也觉得没有遗憾了,也觉得是满心欢喜了。
我们想要的感情,不应该是像寻找一个目标似的,带着一些条条框框去进行比对,打量,挑拣,也不应该是一开始的时候满腔的热情,而后温度退却,两个人终究成为陌路,更不应该是随随便便的抱着在一起的态度,又随时可以分开,谁在你的世界里出现其实都一样。
过去的“车马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到现在的“万物都很快,每天都能换一个人爱”。
《春娇与志明》里也有一句我很喜欢的台词:我们又不赶时间,有些事情,不必一夜就做完。
就像莫文蔚在《慢慢喜欢你》里唱的那样:
慢慢我想配合你,
慢慢把我给你,
慢慢喜欢你,
慢慢的回忆,
慢慢的陪你慢慢的老去,
因为慢慢是个最好的原因。
所以,请你慢慢喜欢我,不要突如其来,不要忽然说爱,因为你不能在我失落的时候带我回家,也不能当我的光照亮我的前方。
爱情像跑步,如果一开始就冲刺,后面只会越来越慢,等真正要用尽全力的时候,早已没了力气。
有句话说的好:“我们可以慢慢来,别爱得太快。“
慢一点爱,渐入佳境,才能爱得浓烈,爱得持久。
03最后
人之所怕慢,我想,本质是上出于对来不及的担忧。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里,似乎一旦慢下来,便有可能再也追不上某些东西。
可当我们为此而备感忧虑纠结的同时,却总是忘了,人生获得的途径并非只能来源于追赶。
事实上,知道自己要什么,并学会享受为之而付出努力的过程,要远比盲目的追逐来得更重要。
《千与千寻》里有一句话曾打动过无数人:不管前方的路有多苦,只要走的方向正确,不管多么崎岖不平,都比站在原地更接近幸福。
如果能够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一个值得自己奔赴的地方,有一个值得自己深爱的人,有一件值得自己热爱的事,这本身就是一种难得的幸福。
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你将充满希望,且永不失斗志。
不管是友情还是爱情,我们都需要跟对方建立一个可进可退的距离,才能做到真正的陪伴与成长。
给彼此一个安全的距离,进可在他孤独无助时,及时伸出安慰的援手;退可在生活安稳时,互不打扰,而在他走错路、狂妄时,可以客观地帮他分析问题,指出他的不足。
有的话,关系太亲近是不方便说的。
我始终坚信,一时三刻热烈的吹捧、熬夜聊到三四点的倾诉、嘻嘻哈哈的吃喝玩乐,这些充其量只是一种交流的消耗,无法维持长久且稳固的关系。
真正的情谊,需要更深入、更走心地交流,而这需要时间的见证,也需要时间的滋养。
来日方长,我们不赶时间,慢一点,真的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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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娇与志明,戒掉烟却戒不掉你
文|溱生
前几天有个朋友说:谈谈你的爱情观吧。
她一脸认真等待答案,好似准备接受哲学洗礼,我却回以愕然,支支吾吾说不出完整句子。
吃饭自习看电影,熬夜聊天说情话,这是周遭常见的爱情形式。从这样的简单循环模式中,我看不出什么爱情观,更不懂什么爱情观。我只知道,遇见喜欢的人,然后赖上彼此,就别想再戒掉,即使他/她不完美,就像春娇和志明。
有人说,没谈过几次恋爱,是不会完全明白春娇和志明的爱情。这样的爱情被反复品读,吸烟到同居,分手到再遇,离别到复合,两个平凡都市男女,在快餐式爱情生活里相遇,就像染上烟瘾,越想摆脱,却越是深陷。
志明:要不要把“然后”接过来跟我们一起住?
春娇:你不是怕狗吗?
志明会想:有了“然后”,我们就有然后了。
春娇曾说,因为喜欢的男生吸烟,她便去学,后来那个男生为了另一个女生戒烟,她却再也找不到理由去戒。
可到最后,她和张志明的爱情,不就是从吸烟开始的吗?
这个醉醺醺的男人从她身边撞过,嘴里含含糊糊念着六个六,春娇应该就已经被他的可爱吸引了吧,这是他悲伤的结束,也是她幸福的开始。
在烟友群的调侃逗乐中,两人除了客套礼貌的招呼,没有太多交流,春娇该是不知怎么开口,或者,她想找个两人时间,好好认识一下他。所以志明离开的时候,她无厘头地跟了过去,没有准备任何话题,这也像极了她的性格。聊到香港为什么没有UFO,她把邮箱给了他,不是不愿给电话号码,只是她想换个方式。
“其实我之前见过你的。”
“你怎么可能还记得……”
她不是很有趣,可她喜欢有趣的人。因为有好感,她顺着心去主动,他也没有拒绝的意思。都市爱情本就如此,与其扭扭捏捏久久看不透对方,不如勇敢上前去,认识真实的彼此。
爱情的起点,就是四目相对的时候。它就像一个共同的生命,发芽,成熟,枯萎,凋谢。有人觉得这些过程漫长无义,抓住短暂的美好才最明智;有人却觉得每一秒都是幸福,尽情享受才叫珍惜。
志明说,我们又不赶时间。漫不经心的随意一句,还是含着朦胧睡意,却不知暖了多少女生多少年。带着这样的魔力,即使后来两人分开,彼此也有了男女朋友,我却仍然觉得,这是他俩爱情的一部分。
有人问,春娇和志明为何会滞留在观众心里如此之久,是那些华而不实的靓丽粉饰,还是脍炙人口的经典台词?说真的,我也不知道。
我只觉得,他们两个的爱情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真实自然。就像自己的两个朋友相遇相知相爱,吵架闹分手,最后抵不过对彼此的思念又复合。一年,两年,三年过去了,你在街上碰到他们,两人还在一起;四年,五年,六年过去了,你在聚会时看到他们,两人还在一起。春去秋来花谢花开,你的周遭发生了足以变迁世界的改变,而他们的爱情,仍是一成不变。这样看着,竟有一种回味过去时光的感觉。
有个朋友说,春娇和志明都已经分开了,为什么还要瞒着彼此的男女朋友偷偷私会,这简直是一件很不负责任的事情。我却想说,理性的事情已经那么多了,何必再把爱情掺杂进去。
爱情这件事,本就说不清道不明,找个理性的概念来定义,它也终究概不全。即使分别之后有了新欢,即使相隔十万八千里,忘不掉还是忘不掉,再见的时候也还是放不下。因为你是那个陪我一起疯癫的人,埋怨着包容我的人,这样的人一生只能碰到一个,既然有幸交会了,就不能放掉。
很多人觉得志明总是长不大,固执着喜欢咸咸的肉酱意面,每次去买都会要很多干冰,回家之后把它们都倒进马桶,看着升起来的水雾,把手悬在雾面兴奋得像个孩子。他无法拒绝主动靠过来的女生,把暧昧关系看作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即使如此,我也觉得这不是长不大,而是本性使然。
每个人内心深处,或许都有那么一抹单纯天真,想放纵,不负责任地放纵,可摆在面前的现实并不允许。人们只有把它藏起来,或者说是把它伪装起来,但在生活的一些小故事里,它还是不经意间被流露出来。
幸运的是,志明没有伪装他的这些小天性,他大方地展示出来,因此也吸引了压抑着的春娇,直到她被他感染,被他改变,直到她变成另外一个张志明。
或许正是如此,春娇和志明再也分不开了。在爱情里,他就是她,她也成为了他,把“一个人”分成两半又谈何容易,他们毫无由头地相爱,像喜欢自己一样地珍惜对方,所以最后,春娇说了这样的话:
我承认,我放不下你。我常常问我自己,你到底为我做过些什么……我一样都想不出来。是,我很喜欢你,我真的很喜欢你,喜欢到我自己都怕……
而志明,亦是如此:
喜欢就是喜欢,我觉得她好,她什么都好。
父母常说,在过去的年代,认定一人,就是一辈子。
旧时代的爱情没有掺杂过多的混浊因素,纯粹得简单而又深刻。相比之下,现在的快节奏生活,造就了快餐式爱情,“天长地久”、“白头偕老”被无数次地挂在口头,因为它们不再意味着责任,所以上一秒紧紧牵手的亲密情侣,下一秒就可以没了痕迹。
可就是在这样的时代,我们发现了春娇和志明,一年又一年,他们仍然在一起,不腻不躁,誓要与所谓的“七年之痒”抗衡。多想看着他们在某个深夜的沙发上,刷着爱情剧,吃着西瓜,毫不油腻地互诉情话:七年之后,我的所有细胞都完成了新陈代谢,可我还是喜欢你,没有理由地想和你在一起。
一直觉得,他俩情话不多,不仅不像热恋情侣,反倒和巷尾热火朝天谈论别人故事的八卦婆婶有些神似——或许他们已经成为了彼此的亲人,不管发生什么,最终都是要一起回家过日子。
我并不是春娇和志明的奉承者,纯粹只是这段爱情的旁观者,因为它很真实,真实得没有太大瑕疵,真实得就像我那相亲相爱的父母、祖父母。四目相对之后,就再也戒不掉对方,这就是春娇和志明的爱情观,也是他们彼此最大的幸运。
生命很长,或许值得等待的那个人,也正在像你一样盼望着;盼望着某一天,转过街角,逢上那久违的眼神,然后彼此在心里笃定:与你,朝朝暮暮不分离。
所以,不管此刻的你在经历怎样孤独心酸,请一定相信,那个戒不掉的张志明或余春娇,马上就会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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