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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什么意思
渎职罪是指 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 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 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 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 机关工作人员。 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党委、政协、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都不属 机关范畴,司法实务中出现了协管、 及治安联防人员受 机关的委托从事公务的现象。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立法解释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 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 机关委托代表 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 机关人员编制但在 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 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 机关的正常活动。 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
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故意与过失的具体内容因具体犯罪不同而不同。本章犯罪没有目的犯。
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 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渎职犯罪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渎职罪是指 机关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 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 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 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犯罪行为,触犯刑法分则第九章第三百九十八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 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因不具备徇私舞弊等情形,不符合刑法分则第九章第三百九十八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但依法构成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犯罪的,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第三条 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 赂,同时构成 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 罪数罪并罚。 第四条 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行为,放纵他人犯罪或者帮助他人逃避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渎职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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