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们,对于薪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工业企业薪酬管理办法,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薪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工业企业薪酬管理办法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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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法律分析:薪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薪资制度细则所谓薪酬管理,是指一个组织针对所有员工所提供的服务来确定他们应当得到的报酬总额以及报酬结构和报酬形式的一个过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工业企业薪酬管理办法
薪酬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公司薪酬管理及员工薪资福利的核算、调整、发放等有章可循,充分发挥分配制度的激励作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1.1.1、本薪酬管理以岗位绩效奖金制度为主体,遵循“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按绩付酬、多劳多得”原则。
1.1.2、本薪酬体系适用于计时员工的薪酬管理,其他计件员工及部分特殊人员的薪酬另行规定。
1.1.3、凡公司员工薪资福利的核算、计算、发放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本制度执行。
2、职责权限
2.1、薪酬委员会
2.1.1、薪酬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员工代表为成员。
2.1.2、薪酬委员会负责公司整体薪酬战略、薪酬水平等政策性纲要的制定,薪酬方案、构架的审核。
2.2、相关职能部门
2.2.1、人力资源部负责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建立,薪酬管理体系运行的监控,薪酬管理制度的解释以及薪酬与绩效考核关系的处理。
2.2.2、财务部负责薪酬核算数据的审核和财务有关的绩效数据提供,薪资的发放实施及管理。
2.2.3、其他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涉及薪资绩效体系要求提供的薪资绩效数据的报送和审核。
3、本制度发放范围
3.1、本制度发行至: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4、薪酬结构
4.1、薪酬结构框架图(指导)
4.2、薪酬构成说明
4.2.1、岗位基本工资:根据员工被核定的岗位等级确定,金额固定不变。
4.2.2、加班工资:公司根据劳动法规定进行加班工资的核算,具体核算办法见7.2.3。
4.2.3、津贴
4.2.3.1、技能津贴:根据员工的专业能力及工作经验所给予的加给,并依据级别做调整,每个职等分为七个级别,具体见5.2。
4.2.3.1.1、员工每月实际出勤天数必须达到10天(含)以上才可以享受技能津贴待遇,其中加班时间不能转换成实际出勤天数,每月实际出勤天数不足10天者技能津贴取消,但工伤假除外。
4.2.3.2、工龄津贴:依据职工为工厂累积贡献年限来核定的工资单元,不随岗位的变化而变化,用以调整新老职工分配水平,保护老职工的切身利益,鼓励职工长期稳定的为企业工作,加强职工的稳定性和向心力。
4.2.3.2.1、工龄津贴执行标准如下:
4.2.3.3、学历津贴:根据员工的学历所给予的加给。
4.2.3.4、职务津贴:对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在所从事职务上给予的津贴。
4.2.3.5、通讯津贴:指一定级别或特殊岗位的人员,因工作需要而由公司承担的通讯费用补贴。
4.2.3.6、特殊津贴:对从事特殊工作或环境的员工,所给予的加给。
4.2.4、绩效奖金
4.2.4.1、计件提成奖金
4.2.4.1.1、一线操作工作及销售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享有计件提成奖金。
4.2.4.2、考核绩效奖金
4.2.4.2.1、公司员工实行月度绩效考核,系依据《宁波兴宝华刷业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针对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奖惩情形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4.2.5、其他奖金
4.2.5.1、年终奖金
4.2.5.1.1、工作不足年的按照实际足月工作月数计算(包括试用期月份)。
4.2.5.1.2、在7月1日(含)之后进厂的新员工,将不享受当年的年终奖金。
4.2.5.1.3、年终奖金必须依据全年度员工最终岗位绩效考核分发放。
4.2.5.2、全勤奖金
4.2.5.2.1、全月满勤无请假、迟到、早退者,每人每月全勤奖金50元。
4.2.5.2.2、当月迟到或早退或忘记打卡达到3次(含)者,扣除当月全勤奖金之1/2。
4.2.5.3、特殊奖金:因个人表现突出公司给予的奖励。
4.2.5.4、年度先进奖
4.2.5.4.1、每年度公司组织评优活动,评选出的优秀员工可按规定享有奖金、旅游、实物等奖励。
4.2.6、福利项目
4.2.6.1、相关社保:凡公司正式员工皆可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交纳部分由公司从其工资帐户里代扣。
4.2.6.2、节日/生日礼物:凡公司正式员工在重大节日和本人生日皆享有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发放的节日/生日礼物。
4.2.6.3、其它福利:其它福利项目待公司福利体系完善后,再进一步补充。
5.0、薪资等级图:略。
6.0、薪资确定及调整
6.1、员工薪资确定
6.1.1、薪资确定原则
6.1.1.1、岗位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等级确定;
61.1.2、加班工资按照《加班卡》确定;
6.1.1.3、技能津贴根据《岗位基本工资和技能津贴对照表》确定;
6.1.1.4、工龄津贴根据员工实际工龄确定;
6.1.1.5、学历津贴根据员工实际工学历确定,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6.1.1.6、职务津贴根据员工实际工作岗位确定;
6.1.1.7、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支付,以此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6.1.1.8、年终奖金根据奖金比例图确定,其同时与员工个人绩效挂钩。
6.1.2、见习期员工、试用期员工薪资等级的确定
6.1.2.1、新进中专应届毕业见习期工资为750——900元/月;大专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工资为900——1200元/月;本科生为1100——1500元/月;硕士及以上为2500——4000元/月。见习期一般6个月,优秀者可提前,但不能够少于3个月;需进步考察者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9个月。见习期薪资与见习期期限如有特殊情况必须通过副总经理批准。
6.1.2.2、新招收有工作经验的试用期员工,按照拟聘岗位等级确定试用期工资,技能津贴级别原则上从0级开始核算,试用期转正后经技能评估后调整技能津贴。
6.2、员工薪资调整
6.2.1、部分岗位临时性薪资调整
6.2.1.1、因个人能力适应性的原因或员工本人工作兴趣原因经公司同意的岗位调整,其工资等级应作相应的变动。
6.2.1.2、因公司培养需要,进行的岗位调整(如担任更重要岗位或进行岗位轮换),岗位调整后的3个月内按原岗位薪级计算,3个月后必须经过绩效考核评定后再依据《岗位基本工资和技能津贴对照表》确定新的工资等级。
6.2.2、整体性薪资调整
6.2.2.1、整体性薪资调整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为每年的3月中旬,并从4月份开始核算。薪资增长幅度依据为业务增长水平、劳动力市场价格、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绩效评估结果。
6.2.2.2、享受技能津贴资格的员工每年3月同时进行技能评审核定(个别岗位例外)。
7.0、薪资核算发放管理
7.1薪资核算发放基本原则
7.1.1、财务部薪资核算人员应根据本公司的工资制度进行工资核算,经人力资源疗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审核,提交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7.2、薪资核算通用标准
7.2.1、标准日工资及小时工资的核算
7.2.1.1、日工资=岗位基本工资/26(精确到0.01),员工全勤时,如总工资低于最低保障工资按照最低保障工资核算。
7.2.1.2、小时工资=日工资/8
7.2.1.3、以上适用于加班工资计算、缺勤扣款核算、工作不满月员工工资核算等方面。
7.2.2、考勤核算
7.2.2.1、凡需考勤人员,迟到、早退、旷工扣罚参照《宁波兴宝华刷业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7.2.2.2、员工假期工资核算
岗位基本工资低于最低保障工资的,按照最低保障工资核算。
7.2.3、加班工资核算
7.2.3.1、核算范围:所有核算加班费的加班时间皆必须是按制度流程审批的实际加班时间。
7.2.3.2、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核算
7.2.3.2.1、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300%岗位基本工资核发加班工资.
7.2.3.3、平常加班工资的核算
7.2.3.3.1、按实际加班时间核算,平常加班按照150%岗位基本工资核发加班工资,单休加班按照200%岗位基本工资核发加班工资。具体核算标准参照7.2.1。
7.3、薪资核算其它规定
7.3.1、各部门间员工临时工作调动的,工作以30——60元/天计算(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7.3.2、任期内发生岗位调动,年终奖按照新旧岗位标准分别核算发放。
7.3.3、待工工资
7.3.3.1、待工期间发放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工资,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7.4、薪资发放管理
7.4.1、发放时间及形式
7.4.1.1、每月10日前由薪资核算部门核算出公司人员上月工资,提交公司财务/人力资源部门审核。财务部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员工工资以银行汇款形式打入员工指定帐户。特殊情况下的个别员工工资或部分福利补贴可以现金形式发放。
7.4.1.2、按照国家政策和公司有关规定,员工工资应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个人交纳部分、违规扣款、考核扣款等应扣款项后核计发放。
7.4.2、延迟处理
7.4.2.1、如遇节假日或不可抗因素可提前或顺延,但必须提前通知员工。
7.4.3、辞退、辞职、自动离职员工薪资。
7.4.3.1、辞职员工工资发放时间为公司规定发薪日一次性发放,发放形式为银行汇款。辞退员工必须按照相关流程办理好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结清工资,自动离职员工工资不予发放。
7.4.4、年终奖金
7.4.4.1、享受年终奖金人员其年终奖金在春节之前发放50%,另外50%在4月份发放。
7.4.4.2、对于工作不满整年的,按照工作时间(取工作整月数,不含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折算后,计发年终绩效奖金/奖金。
8、附则
8.1、相关文件参见《考勤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8.2、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执行,以后修改亦同。
8.3、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以往制度凡与本制度冲突的条款皆以本制度为准。
8.4、人力资源部享有本制度的解释权。
8.5、本制度自20**年*月*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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