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相信很多人对郡县制和分封制的区别和郡县制跟分封制的区别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郡县制和分封制的区别和郡县制跟分封制的区别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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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制和分封制的区别

1、分封制与宗法制相联系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郡县制是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现的,是按照地域划分的。
2、分封的诸侯王位世袭,并拥有封地;郡县长官由皇帝任免调迁,官位不得世袭,官吏只有俸禄没有封地。
3、诸侯王拥有世袭统治权,拥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容易发展为地方割据势力;郡县是地方行政机构,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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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制跟分封制的区别

郡县制跟分封制的区别:
一,内容不同:
其一,分封制是与宗法制相联系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郡县制是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的,是按地域划分的。
其二,分封的诸侯王位世袭,并拥有封地;郡县的官吏由皇帝或朝廷任免调迁,官位概不世袭,官吏只有俸禄没有封地。
其三,诸侯国拥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郡县则是地方行政机构,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
二、作用不同:
分封制为西周的统治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加强了中央集权,容易导致王侯割据势力的形成,
郡县制,是秦废除分封制,行郡县制度。初设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郡由中央直接统治管理,不容易导致地方割据势力。从而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
三、目的相同:两制度都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都在当时起了重要的作用,并为以后的朝代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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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制和分封制的异同

郡县制和分封制都是治理的手段,各有优劣,没有一种制度是完美的。
分封制的特征是多中心。多中心就有几个好处:
多中心的第一个好处是分散风险,不会一步错满盘皆输,即使面临被敌人斩首行动的局面,也能从容地另起炉灶。比如说西周虽然被犬戎攻克了镐京,但是可以迁都洛邑,虽然实力不如以前,也控制不住诸侯国了,但是最起码可以继续统治。司马家的西晋虽然经历八王之乱和五胡乱华,但是还可以在江东划江而治一百多年,比赵构在南宋初期被人追着跑的局面强太多。
多中心的第二个好处是各地诸侯可以因地制宜制定符合自己情况的对策,不用完全按照中央指令一刀切,这样可以在各地之间形成对比和竞争,也就为制度创新提供了可能性。
多中心的第三个好处是各地的诸侯的利益和本地人的长期利益是绑定在一起的。诸侯无法忽视当地人的意见和需求,更有可能投资一些长期才能见效的事业,比如说农田水利等等。中国很多知名的水利工程比如都江堰,郑国渠都是在战国割据时代做的,到了后世的大一统时期,虽然有大规模治理黄河,但是地方上的水利工程投资反而少了,而且离皇权中心比较近的北方,地方水利工程比南方少,这不能说完全是巧合。
多中心的第四个好处是各诸侯国为了加强自己的实力都要争夺和拉拢有能力的人,于是精英们可以在多个君主之间选择,这样一来君主对精英的控制能力就会减弱。精英之间有可能演化出不同的观点和见解,而君主则无法彻底封杀某一种观点,这样就能造就知识和思想的蓬勃发展和百花齐放,中国的诸子百家和近代西方的科学技术都是这种环境孕育出来的。
多中心的缺陷在于容易出现离心力,最高统治者有可能面对挑战,各地诸侯有可能互相征战。但是这个缺陷是对原先的最高统治者的,比如说周王室和天主教教皇,但是却能释放整个文明的活力。
郡县制的特征是集权,集权的优势在于可以集中资源,做一些各地无法独立完成的工作,比如治理黄河,抵御外患等等。
郡县制集权的缺陷也很多:
第一郡县制集权把所有的资源都集中在中央,一旦中央有失,则恢复起来极度困难。对比一下南宋和东晋就知道了,东晋在江东迅速站稳脚跟,有时还能北伐,而赵构在南宋初期则被金兵像狗撵兔子一样追得到处跑。
第二郡县制集权把决策权全部放到中央,地方没有决定自己内部事务的权力,也就做不到因地制宜。一个偌大国家只能有一种政策,也不利于制度创新。
第三郡县制的官员都是流官,做几年就走,和地方长期利益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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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制和分封制有什么区别哪种制度要更好一些

当然是郡县制先进,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的实践都证明了郡县制比分封制先进,包括我们现在的制度都是郡县制的演变。

郡县制是秦始皇在统一天下之后,在全国推行的全面郡县制,核心内容就是将天下分为三十六个郡,后来增加到四十多个郡,郡的直接上级是中央,所有郡县的行政长官由皇帝任命,郡县的长官不是世袭的,被辞退或者去世后,将由皇帝任命其他人接替。

秦朝制度

郡县制的特点就是皇帝可以直接控制所有郡县的人事权,皇帝的命令可以直达所有郡县,天下所有人都认皇帝为最高统治者,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分封制是秦朝之前的主要政治制度,从夏、商、周三朝中国奴隶制社会开始,就实行的分封制,分封制的核心是由天子分封诸侯,由诸侯分封卿大夫,由卿大夫分封士,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四个阶层都是贵族。

分封制

分封制的特点是一级管理一级,一级分封一级,天子只管分封诸侯,不管诸侯下面的卿大夫和夫,天子也管不了诸侯手下的卿大夫,卿大夫手下的士也不给天子卖命,而只为他的上一级卖命,天子、诸侯、卿大夫、士都是世袭的贵族,只要这一代是贵族,他的子子孙孙都是贵族。

郡县制与分封制的根本区别就在于:集权与分权。郡县制是集权制,分封制是分权制,郡县制的优点是加强了中央集权,皇帝可以集中合国的力量进行自己的政治主张,可以利用全国的力量进行扩张、战争、建筑、生产等等,这种国家实力无疑是非常强大的。

古代社会制度

郡县制的缺点在于集中的权力容易发生变故,皇帝英明,天下太平,皇帝昏庸,天下混乱。

分封制的优点是在人力物力都不丰富的奴隶制社会,天子可以节约很多资源来管理整个天下,比如偏远地区,天子的权力无法到达,通过分封就能让人代为管理,而且天子不用投入资源。

分封制的缺点在于但这种管理是一种松散的类似于国家联盟的管理,一旦天子的实力衰弱,分封制的诸侯其实就是一个个独立的政权,随时会威胁到中央的地位,同时分封制有一个致命弊端,因为资源是有限的,而用于分封的要求却是无限,分封到最后可能会封无可封。

郡县制

比如周天子,分封到最后,自己的地盘都封得没有,还要依靠在的国家才能生存,这是个死结,根本解不开,到最后一定会引发严重的混乱和中央的衰弱,所以春秋战国乱了几百年,就是因为分封制。

分封制表明中国处于奴隶社会,郡县制的建立代表了中国进入了封建社会帝国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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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和郡县制的区别

分封制和郡县制的区别:1、分封制实施于奴隶制时代,郡县制实施于封建制时代。2、分封制容易导致国家分裂、郡县制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3、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是国家的进步……

分封制

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国王或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西周灭商后,因其国都远在西北,不利于控制幅员辽阔的疆土和统治商代后裔,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春秋战国时,适应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逐渐取代分封制。秦始皇统一全国,普遍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建立了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王朝。此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的事例,但性质不完全相同。

郡县制

郡县制,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类似于现在的行政区划),几乎盛行整个封建时代。是中央垂直管理下官员由中央直接任免的流官任期制,使地方处在中央的管辖之下,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标志着官僚政治取代血缘政治,是中国由贵族封建制度走向皇帝专制制度的象征。

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于秦国,秦穆公嬴任好;经过历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终成型于秦汉时期。

分封制与郡县制的区别

1、分封制与宗法制相联系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郡县制是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现的,是按照地域划分的。

2、分封的诸侯王位世袭,并拥有封地;郡县长官由皇帝任免调迁,官位不得世袭,官吏只有俸禄没有封地。

3、诸侯王拥有世袭统治权,拥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容易发展为地方割据势力;郡县是地方行政机构,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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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与郡县制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第一,传承制度不同。
分封制度萌芽于夏朝,盛行于西周时期,它是 国君将田邑赐给宗室臣属作为俸禄的制度。受封的对象有三种类型:一是周王的同姓亲属即王族,二是功臣,三是古圣王的后裔即先代贵族的后裔。不论受封的是谁,一旦被封,都世代相传,即实行世袭制。
郡县制则与此相反,郡县的行政长官郡守和县令,均是由皇帝直接任免的,而且不能世袭,即实行的是任免制。
第二,职责范围不同。
在分封制下,受封的诸侯在封地内不但享有行政统治权,而且拥有对土地和人口的管理权,但受封的诸侯必须对周天子尽一定的义务。例如,必须定期朝聘周王,向周王贡献各种物产,接受周王之命出兵保卫王室或征伐反叛者等,同时对周王的婚丧嫁娶、巡狩等也要尽义务。
郡县制则不同,郡守和县令在辖区内只行使行政管理权,对土地和人口逐渐失去统治权。郡守和县令只负责管理人民,收取赋税,征发兵役和徭役。
第三,“治地”方位不同。
分封制下的封地多位于授封者的周围,其中心地带为授封者,即国君或诸侯直接统治的中心。
郡县制的情况多有不同。初建时,郡多在边远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地区。如秦南平百越后,设置了南海郡、桂林郡、象郡;北击匈奴,收复朔方后,设置了九原郡。县则地近统治中心的、较富庶的近畿地区。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及政治上和军事上的需要,郡和县的地区分布渐趋一致,最终发展成为郡统县的隶属关系。
第四,历史作用不同。
最根本的差别是在不同生产力阶段,为适应相应的社会制度而建立的政治统计体系。
扩展资料
分封制是奴隶社会的统治制度。因为那时生产力有限,统治王朝无法直接控制过于辽阔的国土。因而采取分封制度,被分封的诸侯们在自己属地里有相当于国君的权力。但同时承担了部分义务,例如朝见、派兵跟随君王打战等.商周都采取了这种统治方式。后来刘邦建汉,死后也采用了分封制,以至七国之乱,幸汉景帝平定了叛乱,维护了中央集权制。这从根本来看,其实就是新制度对旧制度的胜利,封建制也从此完全确立下来了。
郡县制:每个朝代都实行了不同的郡县制度,(郡县制发展主线:郡县长官权力逐渐由武官变为文官,地方权力被中央控制地越来越严格)但万变不离其宗,最根本的还是秦始皇确立的郡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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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和郡县制的显著区别

分封制是地方长官世代相袭,是世袭制。郡县制是地方长官由中央任命,皇帝控制。分封制出现于先秦时期,中央对远方地区不好控制,实行分封。但这易出现一旦形成气候,易诸侯割据,争霸引起战争。郡县制在春秋时期开始,到秦朝基本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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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分封制与郡县制有什么区别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区别:
所谓的分封制度又称封邦建国,是在保证王室强大的条件下,将宗族姻亲分派到各地,广建子国。分封制和宗法制是紧密联系的。宗法是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的一种措施。宗法制确立了严格的土地、财产和权力的继承制度。这样,就通过分封制和宗法制建立了上起王下至庶民的等级制度,有利于王朝统治的巩固。
分封制与郡县制的区别:
第一,传承制度不同。
分封制度萌芽于夏朝,盛行于西周时期,它是国君将田邑赐给宗室臣属作为俸禄的制度。受封的对象有三种类型:一是周王的同姓亲属即王族,二是功臣,三是古圣王的后裔即先代贵族的后裔。不论受封的是谁,一旦被封,都世代相传,即实行世袭制。
郡县制则与此相反,郡县的行政长官郡守和县令,均是由皇帝直接任免的,而且不能世袭,即实行的是任免制。
第二,职责范围不同。
在分封制下,受封的诸侯在封地内不但享有行政统治权,而且拥有对土地和人口的管理权,但受封的诸侯必须对周天子尽一定的义务。例如,必须定期朝聘周王,向周王贡献各种物产,接受周王之命出兵保卫王室或征伐反叛者等,同时对周王的婚丧嫁娶、巡狩等也要尽义务。
郡县制则不同,郡守和县令在辖区内只行使行政管理权,对土地和人口逐渐失去统治权。郡守和县令只负责管理人民,收取赋税,征发兵役和徭役。
第三,“治地”方位不同。
分封制下的封地多位于授封者的周围,其中心地带为授封者,即国君或诸侯直接统治的中心。
郡县制的情况多有不同。初建时,郡多在边远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地区。如秦南平百越后,设置了南海郡、桂林郡、象郡;北击匈奴,收复朔方后,设置了九原郡。县则地近统治中心的、较富庶的近畿地区。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及政治上和军事上的需要,郡和县的地区分布渐趋一致,最终发展成为郡统县的隶属关系。
第四,历史作用不同。
分封制体现了“薄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一统天下的政治局面,这和西周时期经济发展水平低、政治不平衡、文化差异较大的情形相适应,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由于各诸侯国在封地上拥有绝对的统治权而变成了大大小小的独立王国。在一定的条件下,这些王国演变成完全独立的国家,直接或间接地威胁国君的安全,酿成了列国争霸,互相兼并,国君权力衰微,大权旁落,最后导致完全分裂的政治局面。春秋争霸局面的形成,可以说是分封制的必然产物。
郡县制的出现及其推行,消除了由分封割据而带来的隐患,使皇帝能够直接控制地方的行政制度,成为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的组成部分。由此可见,郡县制对中国传统封建社会的社会调控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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