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对于有人犯了法但没告他多年后还能告到他和烟台十大律师事务所,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有人犯了法但没告他多年后还能告到他和烟台十大律师事务所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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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犯了法,但没告他,多年后还能告到他

没有说到问题的核心,问的是贪污和杀人问题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律的追诉期,一般是按照所涉嫌犯罪的刑期来确定,就拿你问的问题来说,贪污罪是根据贪污的数额来决定刑期的长短,就以最低刑期算,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注意这个七年,如果你在贪污之后过了七年以后才被发现,那就是过了追诉期,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没有被发现,如果是司法机关发现了,你逃亡,那么就没有追诉期这一说,明白吗?后面讲法律规定的追诉期说的全一点,你一看就明白了: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但是,如果犯罪案件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另外,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所以,如果当年那个刑事案件已经立案侦查的,无论他逃20年还是30年,都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假如那个刑事案件没有立案侦查,相关机关则不再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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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十大律师事务所

法律分析:山东德扬律师事务所;山东扬卫律师事务所;山东昊言律师事务所;山东文康(烟台)律师事务所;山东三格律师事务所;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山东君孚律师事务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九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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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0大律所排行榜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总部坐落于首部北京核心区天安门附近,毗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是中央电视台《律师来了》栏目金牌合作伙伴,并常年参与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今日说法》《法律的道理》,北京卫视《法治进行时》《第三调解室》等栏目。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深知“法律乃知识与经验之结合”的深刻道理,律所成员既有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顶尖高校的饱学之士,更有长期奋战在法律实务一线,功底深厚、身经百战的“律界老将”。
“唯思将来也,故生希望心”,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团队管理上以“时刻保持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忧患意识”为原则,面向未来,倾听不同意见,不断完善自我。

冠领强化政治品格的训练与道德品质的修养,廉洁自律,持续学习,保持“进取、日新、破格”。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坚持“以胜诉求共赢——法庭上争胜诉,法庭下谋共赢”的办案理念,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优势,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功办理了大量行政纠纷、公司法律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刑事纠纷等案件,赢得了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老百姓的广泛好评和持久信任。

冠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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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宣判时会对口供吗,我是取保候审的,过几天可能要宣判了,会当庭和我核对口供吗

如果此前已开过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都进行完了,合议庭会根据庭审情况合议如何判决,此间没有新的证据,再开庭只是宣布判决结果,不会重新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如果还没开过庭,庭审上要讯问被告人(对口供),当庭或庭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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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如何回应闯红灯信息曝光问题

导读近日,深圳警方上线了行人过马路闯红灯曝光台网站,公示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部分信息,引发广泛讨论。面对舆论热议,深圳交警已作回应……

多年来,“中国式过马路”一直是大家激烈讨论的话题,也是城市交通管理的一种“痼疾”。

不过,这个难点似乎将在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下被攻破。

深圳现黑科技!闯红灯行人被现场识别曝光

去年4月,深圳交警在一处安全岛上,正式启用“智能行人闯红灯取证系统”,现场曝光闯红灯行人。

该系统通过视频检测行人闯红灯行为,对人脸进行提取、识别,储存闯红灯人脸数据,通过实时搜索比对,查找同个人是否多次闯红灯,并可通过数据对接,落实违法人员身份,对违法人员进行大屏显示相应信息。

近日,深圳警方上线了行人过马路闯红灯曝光台网站,公示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部分信息。此举引发广泛讨论。

曝光台网站部分截图。

19日晚,青小年查询网站发现,除3月16日最新曝光的闯红灯者照片未打码,其余14起行人闯红灯事件中所有个人信息均经过技术处理。

“行人过马路闯红灯曝光台”网页截图。身份证信息已作处理,原页面中,身份证号部分隐去第7-9位。

多名闯红灯行人被曝光。

最新曝光的违法者照片未作处理,此处已打码。

到底有没有侵犯个人隐私?网友已吵翻

有网友认为,此举侵犯了个人隐私。

不少人反驳:这是在为市民安全着想。

有人认为,闯红灯者更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

有网友就此提出建议——

深圳交警:合规;律师说…

深圳交警表示,设立“智能行人闯红灯取证系统”后,经过几个月的观察,行人闯红灯的行为大幅下降。

在“行人闯红灯曝光台”曝光闯红灯行人的姓名和照片等个人信息,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深圳交警称,这种做法并没有侵犯个人隐私。“我们都是按照规定来做的,也没有曝光身份证信息,所以并没有违法。如果行人有闯红灯行为,我们进行曝光照片是不算违法的,包括汽车交通违规,我们将车牌进行曝光,同样也不属于违法。”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颜昭雄律师表示,这种“曝光”应该认为是一种行政处罚。

颜昭雄律师认为,如果公开个人信息,且对公开的信息页没有作技术处理,在法律层面上,深圳交警的做法值得商榷。现在深圳交警隐去了违法人员相关信息,这种公开的性质就应该是法治宣传教育。

闯红灯还有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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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上的协议条款怎么写急求答案,谢谢

附:1、调解协议
甲方:×××(被告人×××家属)
乙方:×××(被害人本人或被害人×××家属)
因×××致伤×××一事,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就×××致伤×××,向乙方表示诚挚的道歉;
二、甲方于2012年8月×日前赔偿×××各项损失×××元,此赔偿为一次性解决问题,以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此事向甲方或被告人×××提出赔偿;
三、乙方在收取甲方款项时,须向甲方出具收据,并出具谅解书,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处理被告人×××;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即生效,不得反悔。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法院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2012年8月×日
附:2、收据
今收到×××家属因×××致伤×××赔偿的各项损失×××元(大、小写)。
收款人:×××
2012年8月×日
附:3、谅解书
因×××致伤×××,×××家属已向×××表示了诚挚的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元(大、小写),已得到×××的谅解,恳请司法机关从轻处理被告人×××。
谅解人:×××
2012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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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朝辉的工作经历

1995年7月至2002年8月就职于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2002年8月至2009年12月,在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工作,历任副中队长、副大队长等职(其间曾在龙岗分局水径派出所任职副所长半年,抽调中纪委工作两年)。郭朝辉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多次立功受奖。在福田公安分局工作期间,曾参与侦办如“6.25”杀人案、“4.13”凶杀碎尸案等一大批重特大刑事案件;在经侦局工作期间,曾主办过“5.24”专案、三九集团赵新先等人涉嫌滥用职权案、大鹏证券徐卫国等人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特大假冒LV注册商标案等一大批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在中纪委工作期间,曾办理广东省原常务副省长刘维明违纪案、原河南省洛阳市委书记孙善武受贿案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郭朝辉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多年的公安一线工作经验,法律实务娴熟。2007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0年辞去公职,加盟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由于长期从事公安执法工作,郭朝辉对于刑案辩护有独到见解,致力于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凭着在经侦工作中积累的丰富经验,郭朝辉对于企业如何在经济交往中有效保护自身,如何防范企业内部的职务犯罪行为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应对方法和措施。尤其是郭朝辉参与成立了全国公安系统第一个侦办知识产权犯罪中队(原经侦支队二大队三中队),侦办了一大批知识产权案件,如2004年度,其参与侦破的特大假冒LV注册商标案和假冒思科系统注册商标案,分别以第二名和第三名的成绩被“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评为“2004年度中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多年的侦办知识产权案件工作实践,使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相关执法部门建立了广泛的人脉资源,对企业保护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能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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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因他的朋友骗父母要钱,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诈骗罪

犯罪触犯的是刑法,而不是刑事诉讼法。诈骗罪应该触犯的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目前应该是取保候审,如果侦查认为构成犯罪还要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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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只有一套房子)请问赔偿有无追诉期,在追诉期内赔偿一部分钱会不会影响以后要全部赔完

你好
1、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你可以在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直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样不存在追诉期问题。
2、如果没有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另行提出民事诉讼,追诉期是刑事案件生效之次日起,1年之内。
3、如果过了追诉期,法院不会受理或者受理后驳回起诉,只能自己索要了,无法依靠国家法律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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