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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的意思
- 2、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
- 3、苟利于民不必法古的意思是什么
- 4、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出自哪里
- 5、“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哪里是什么意思
- 6、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出自什么
- 7、苟利于民不必法古的出处是什么
- 8、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说明了什么道理
- 9、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哪里
- 10、什么是苟利于民不必法古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的意思
就是说利于老百姓的事情,就不用法律了,如果事情比较周全,也不用一定按照旧规矩来办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出自于汉朝刘安的《淮南子》,是其《汜论训》里面的一句话。
原文是说“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意思是一样的。就是说只要对人民有好处,就不必一定要效法古人的制度;只要有助于事情的成功,就不必沿袭旧有的规矩。
这就是一篇改革的宣言,是说不断改革、不断创新本来就是历史的常态。只要坚持有利于人民、有利于事业的原则,改革就应该推进,也只有推进改革,才能够达到所谓有利于民、有利于事业的这样一个目的。这也就是习近平主席说的,如果拒绝改革、拒绝创新,就只会被历史淘汰。
扩展资料:
除了“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习近平主席还使用了“积土而为山,积水而为海”这一古语来倡导各国要坚持开放共赢,勇于变革创新,向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不断迈进。
“积土而为山,积水而为海”出自《荀子·儒效》,意思是说,把土堆积起来可以成山,把水积蓄起来可以成海,比喻日积月累,积少成多,就可以实现从量变到质变。
《荀子·劝学》中也有类似的表述,比如“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的意思是什么
意思是讲;只要对人民有好处,就不必一定要效法古人的制度;只要有助于事情的成功,就不必沿袭旧有的规矩。
出处:《淮南子·汜论训》为西汉初年淮南王刘安创作的一篇散文。
原文是;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夫夏商之衰也,不变法而亡。三代之起也,不相袭而王。故圣人法与时变,礼与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变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
译文:只要有利于百姓,就不必遵循古制;只要符合大事,就不必依循旧章。夏、商的衰微,是因为不变法而灭亡的;禹、汤、武王三代的兴起,是不相互因袭而称王的。
《淮南子》中的名句:
1、愚者惑于小利而忘其大害。——(汉)刘安《淮南子•泰族训》
那些愚蠢的人们,往往只是见到了眼前的蝇头小利,而迷失了自我,忘记了更大的祸害。
2、天下之物,莫凶于鸡毒,然而良医橐而藏之,有所用也。——(汉代)刘安《淮南子·主术训》
天下有毒的物体,没有什么比乌头更毒的,但是好的医生将它放入口袋中收藏起来,因为这样会有有用的时候。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出自哪里
出自《淮南子》。
原文: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
——刘安《淮南子·汜论训》。
意思是如果对民众有利,就不必非要效法古制;如果适合实际情况,就不必一定要遵循旧俗。这是一篇改革的宣言,是说不断改革、不断创新本来就是历史的常态,只要坚持有利于人民、有利于事业的原则,改革就应该向前推进。
简介:
《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是西汉贵族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集体编撰的一部作品。《淮南子》有内篇21卷,外篇33卷,糅合阴阳、儒、墨、法等各家思想,而以道家思想为主。此书内容宏富、文笔优美,具有深刻的哲理意味,是了解汉初思想的重要典籍。
《氾论训》来自《淮南子》的《内篇》。文章广泛讨论了古往今来治乱兴衰的得失,故以“氾论”为名,而其核心就是一句话:“百川异源,而皆归于海;百家殊业,而皆务于治”,“故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就像天下的河流源头不同,但终究归于大海一样,诸子百家的观点虽然不同,但核心指归都是天下能够得到治理。
所以,圣人是制定礼乐,而不是用礼乐去框定圣人。治理国家虽有常规,但必须以利民为根本;政令教化虽有常法,但必须以切实有效为最佳。如果对民众有利,就不必非要效法古制;如果适合实际情况,就不必一定要遵循旧法。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哪里是什么意思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西汉刘安的《淮南子·汜论训》。
原文: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夫夏商之衰也,不变法而亡。三代之起也,不相袭而王。故圣人法与时变,礼与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变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
译文:
译文:只要有利于百姓,就不必遵循古制;只要符合大事,就不必依循旧章。夏、商的衰微,是因为不变法而灭亡的;禹、汤、武王三代的兴起,是不相互因袭而称王的。因此圣人执政法律和时代一起变动,礼制与习俗一起变化。
衣服器械,各自方便他们的使用;法令制度,各自依照他们的适宜情况而制定。因此改变古制无可非议,而依循旧俗不值得赞美。
扩展资料:
改革创新是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原动力。谁排斥改革,谁拒绝创新,谁就会落后于时代,谁就会被历史淘汰。
该典故旨在倡导,从顺应历史潮流、增进人类福祉出发,各国人民应兼容并蓄、和而不同,同心协力、携手前行,共享经验、共迎挑战,努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创和平、安宁、繁荣、开放、美丽的亚洲和世界。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出自什么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的出处是《淮南子·汜论训》。“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的意思是:只要有利于人民,就不一定要效法古人的制度;只要有利于事情的成功,就不必沿袭旧有的规矩。
《淮南子》的介绍
《淮南子》又叫做《刘安子》、《鸿烈》,是西汉淮南王刘安召集门客收集史料、集体编写的哲学著作。《淮南子》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综合了诸子百家学说中的精华部分,对后世研究秦汉时期文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淮南子》原书中有内篇二十一卷,中篇八卷,外篇三十三卷,至今存世的只有内篇,内篇论道,中篇养生,外篇杂说。
刘安是汉朝宗室,是汉高祖刘邦之孙,淮南厉王刘长之子。刘安是西汉时期思想家、道家人物、文学家。刘安以道家的自然天道观为中心,综合先秦道、法、阴阳等各家思想。《淮南子》书中有较多的《庄子》的影响,已与晚周至汉初南方黄老道家的正宗有所区别。道家由以黄老为主转移到以老庄甚至以庄列为主,这一转变在《淮南子》书中已可见其端倪。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的出处是什么
这句话出自于汉朝刘安的《淮南子》,是其《汜论训》里面的一句话。当然,原文是说“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大意是说,人们应该基于当下现实,如果百姓能够获益,不必效法古代规定;如果能把事做得体,也不必遵循俗法。
出处
《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刘安子》),是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集体编写的一部哲学著作,属于杂家作品。
《淮南子》相传是由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主持撰写,故而得名。该书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综合了诸子百家学说中的精华部分,对后世研究秦汉时期文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班固《汉书·艺文志》将其归入“杂家”,《四库全书总目》亦归入“杂家“,属于子部。
该书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糅合了阴阳、墨、法和一部分儒家思想,但主要的宗旨属于道家。“鸿”是广大的意思,“烈”是光明的意思(东汉高诱《淮南鸿烈解序》)。作者认为此书如道一样包括了广大而光明的通理。
该句的意义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语句虽然简短,但在中国,却有着极其重大的政治和文化意义。
原因很简单,中国自古就是一个特别注重传统的国家。这首先是由中国以农立国的性质决定的。人们年复一年地春种夏播、秋收冬藏,很容易在人们心中造成“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印象。对传统的尊重,也与统治者统治权力的合法性有着重要的关联。中国是一个宗法制的国家,统治权力合法性的最大来源就是他的血脉,“慎终追远”,对前代的尊重,就是非常必然的情形。对传统的尊重,还与旧有礼法、制度的有效性有关。一切规章制度,究其实质,其实就是对以往有效经验的总结和积淀。在以往的历史中,它们已经被证明为有效的,所以在打破这些旧有制度之时,人们的疑虑也就格外严重。
正是在这几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中国人对传统就格外尊重,不仅是人们的智慧之源,也是解决问题的思考方向,甚至有时就是现成答案。不效法前代的经验,就意味着肆意妄为,祸乱四伏。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说明了什么道理
这几句文言的意思是:如果有利于老百姓,就不必死守过去的条条框框;如果能够圆满解决问题,就不必死守旧的条例。这句话说明了:一切要以是否有利于人民、是否有利于解决问题为标准,而不能死守过去的东西。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哪里
这句话出自于汉朝刘安的《淮南子》,是其《汜论训》里面的一句话。当然,原文是说“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大意是说,人们应该基于当下现实,如果百姓能够获益,不必效法古代规定;如果能把事做得体,也不必遵循俗法。
《淮南子•汜论训》节选原文及翻译
原文:
鲁昭公有慈母而爱之。死,为之练冠,故有慈母之服。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先王之制,不宜则废之;末世之事,善则著之。是故礼乐未始有常也。故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夫夏商之衰也,不变法而亡。三代之起也,不相袭而王。故圣人法与时变,礼与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变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
(取材于《淮南子•汜论训》)
译文:
鲁昭公对抚养自己的慈母十分敬爱,她去世以后,为她服丧一年,所以就有了为慈母守孝的规定。阳侯看中了蓼侯夫人的美貌,在宴飨时杀死了蓼侯,抢走了他的夫人,因此就有了大飨时废除夫人执豆的礼仪。先王的制度,不适宜的就废除它;末世出色的政绩,也要让它显明。可见礼乐的规定是没有常规的。因此圣人制定礼乐,而不被礼乐所制约。治国有常则,而以利于人民为根本;刑赏教化有法规,而政令通行才是最大的要求。只要有利于百姓,就不必遵循古制;只要符合大事,就不必依循旧章。夏、商的衰微,是因为不变法而灭亡的;禹、汤、武王三代的兴起,是不相互因袭而称王的。因此圣人执政法律和时代一起变动,礼制与习俗一起变化。衣服器械,各自方便他们的使用;法令制度,各自依照他们的适宜情况而制定。因此改变古制无可非议,而依循旧俗不值得赞美。
什么是苟利于民不必法古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的意思是只要对人民有好处,就不必一定要效法古人的制度;只要有助于事情的成功,就不必沿袭旧有的规矩。出自《淮南子·汜论训》,为西汉初年淮南王刘安创作的一篇散文。
原文节选: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夫夏商之衰也,不变法而亡。三代之起也,不相袭而王。故圣人法与时变,礼与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变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
《淮南子》的作者是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这本书又叫做《淮南鸿烈》、《刘安子》、《鸿烈》,原书中有内篇二十一卷,中篇八卷,外篇三十三卷。《淮南子》以道家思想为指导,是战国至汉初黄老之学理论体系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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