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对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意思 坦白从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什么意思,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意思 坦白从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什么意思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本文目录一览
- 1、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意思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解释
- 2、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什么意思
- 3、“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是真实可信的吗
- 4、坦白从宽的认定
- 5、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什么意思
- 6、坦白从宽什么意思
- 7、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什么意思
- 8、坦白从宽的政策理解
- 9、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
- 10、坦白从宽什么意思 坦白从宽的解释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意思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解释
1、“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中国的一条刑事政策,即对于彻底如实地交代其犯罪事实的犯罪分子要从宽处理,对于拒不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的,要从严处理。坦白与抗拒,必须以犯罪事实的存在为前提。
2、坦白从宽是法院或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用于量刑的情节认定内容。一般用于警察或律师对于犯罪嫌疑人说的。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什么意思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中国的一条刑事政策,即对于彻底如实地交代其犯罪事实的犯罪分子要从宽处理,对于拒不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的,要从严处理。坦白与抗拒,必须以犯罪事实的存在为前提。
坦白从宽是法院或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用于量刑的情节认定内容。一般用于警察或律师对于犯罪嫌疑人说的。
没有犯罪事实,交代了也不是坦白,不承认也不叫抗拒。从宽或从严,必须以法律为根据。从宽或从严,只能在法定刑的幅度内酌情适当地从轻处罚或从重处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一律不能超过法定刑的限度。
扩展资料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历史背景已经远去,在强调法治的当代社会,程序的正当性和尊重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原则,使得这一口号已经过时。
现代法治理念承认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内的所有人的基本人权,其中一个重要理念就是“不得强迫人们自证其罪”,我国于1998年签署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规定:“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
这个观念其实很简单-人人都有保护自己的心理趋势,即便自己犯了事,也会不自觉地隐瞒或者抗拒不说-这是人类自保的天性,司法应当尊重这种天赋的人权。
“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是真实可信的吗
是真实可信的
坦白从宽是法院或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用于量刑的情节认定内容,常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两此结合,意思是犯罪分子主动自首坦白错误,将会受到法律方面的宽待,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指出,这里规定的情况属于坦白范畴,但较通常理解的坦白范围要窄一些。
一般而言,犯罪分子在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管司法机关掌握程度如何,均应视为坦白,受到法律的宽待,会给与一些量刑。
牢底坐穿指的是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即使坦白从宽也不会有太多量刑,比如故意杀人这个罪名,基本上也就定性了,自古杀人犯法欠债还钱。
扩展资料
犯罪分子依法不成立自首,但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办案机关掌握部分犯罪事实,犯罪分子交代了同种其他犯罪事实的办案机关掌握的证据不充分,犯罪分子如实交代有助于收集定案证据的。
《意见》还规定,犯罪分子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1)办案机关仅掌握小部分犯罪事实,犯罪分子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的;(2)如实交代对于定案证据的收集有重要作用的。
根据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刑法》六十七条增加一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坦白从宽
坦白从宽的认定
法律分析:坦白从宽是指犯罪分子在司法机关询问、传讯时,对已被怀疑、发觉的犯罪事实供认交代的行为。坦白是被动交代罪行,即被司法机关怀疑、发觉其犯罪事实后,并在司法机关的审讯下如实交代其罪行,是犯罪分子一种认罪的表现。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坦白将会减少量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什么意思
从字面上理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包含两个方面的政策意义:“坦白”是指嫌疑人如实回答审讯人员的提问,一个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如果主动坦白就会获得从宽处理:“抗拒”则是指不如实回答讯问,如果抗拒不交代,将被从严惩处。
但实际上,这个口号与现行法律规定和法律理念并不相符。按照刑法确立的“罪刑法定原则”,一个人因犯罪所受的处罚,只能与其犯罪事实相适应,面对侦查、审判人员调查时的坦白或抗拒态度,并非犯罪事实,也不当然构成从宽或从严处罚的理由。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对自首者,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言外之意也可以不从轻或减轻处罚。换句话说,坦白并不当然意味着会从宽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和现代司法理念,如果嫌疑人仅仅“抗拒”不说而没有其他法定的从重或加重处罚情节,对“抗拒”者也不能“从严”处罚。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口号的提出,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在当时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基本法律还没有完善的时候,这个口号对于打击犯罪特别是“反革命犯罪”有积极作用。当时新政权成立不久,犯罪较多,社会治安还不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有利于分化瓦解犯罪组织,从快侦破和打击犯罪。 但现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历史背景已经远去,在强调法治的当代社会,程序的正当性和尊重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原则,使得这一口号已经过时。 现代法治理念承认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内的所有人的基本人权,其中一个重要理念就是“不得强迫人们自证其罪”,我国于1998年签署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规定:“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这个观念其实很简单-人人都有保护自己的心理趋势,即便自己犯了事,也会不自觉地隐瞒或者抗拒不说-这是人类自保的天性,司法应当尊重这种天赋的人权。 说到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提及著名的“米兰达规则”,它的核心内容是指侦查人员必须告知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现在,嫌疑人与被告人的“沉默权”已经被很多国家的法律认可。沉默权的实质,就是尊重人们“不自证其罪”的权利。
参考:网页链接
坦白从宽什么意思
从字面上理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包含两个方面的政策意义:“坦白”是指嫌疑人如实回答审讯人员的提问,一个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如果主动坦白就会获得从宽处理:“抗拒”则是指不如实回答讯问,如果抗拒不交代,将被从严惩处。
但实际上,这个口号与现行法律规定和法律理念并不相符。按照刑法确立的“罪刑法定原则”,一个人因犯罪所受的处罚,只能与其犯罪事实相适应,面对侦查、审判人员调查时的坦白或抗拒态度,并非犯罪事实,也不当然构成从宽或从严处罚的理由。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对自首者,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言外之意也可以不从轻或减轻处罚。换句话说,坦白并不当然意味着会从宽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和现代司法理念,如果嫌疑人仅仅“抗拒”不说而没有其他法定的从重或加重处罚情节,对“抗拒”者也不能“从严”处罚。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口号的提出,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在当时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基本法律还没有完善的时候,这个口号对于打击犯罪特别是“反革命犯罪”有积极作用。当时新政权成立不久,犯罪较多,社会治安还不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有利于分化瓦解犯罪组织,从快侦破和打击犯罪。 但现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历史背景已经远去,在强调法治的当代社会,程序的正当性和尊重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原则,使得这一口号已经过时。 现代法治理念承认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内的所有人的基本人权,其中一个重要理念就是“不得强迫人们自证其罪”,我国于1998年签署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规定:“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这个观念其实很简单-人人都有保护自己的心理趋势,即便自己犯了事,也会不自觉地隐瞒或者抗拒不说-这是人类自保的天性,司法应当尊重这种天赋的人权。 说到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提及著名的“米兰达规则”,它的核心内容是指侦查人员必须告知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现在,嫌疑人与被告人的“沉默权”已经被很多国家的法律认可。沉默权的实质,就是尊重人们“不自证其罪”的权利。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什么意思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意思是对于彻底如实地交代其犯罪事实的犯罪分子要从宽处理,对于拒不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的,要从严处理。坦白与抗拒,必须以犯罪事实的存在为前提。是中国的一条刑事政策。
坦白从宽是法院或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用于量刑的情节认定内容。一般用于警察或律师对于犯罪嫌疑人说的。没有犯罪事实,交代了也不是坦白,不承认也不叫抗拒。从宽或从严,必须以法律为根据。从宽或从严,只能在法定刑的幅度内酌情适当地从轻处罚或从重处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一律不能超过法定刑的限度。
坦白从宽的政策理解
法律分析:刑法第67条第3款的坦白情节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已被司法机关掌握的本人罪行,或者如实交代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但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情形。但根据法释(1998)8号司法解释第四条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属于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也就是说,该情节属于酌情从宽的坦白情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第八条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我们法律上一贯执行的一条规则。应该是我们共和国刚成立的时候就提出来了。共和国成立后,国内隐藏和埋伏了很多的国民党特务,在进行破坏我们共和国的建设。为了打击他们的破坏,我们提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目的在于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共和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打击分化敌人的破坏。
坦白从宽什么意思 坦白从宽的解释
1、从字面上理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包含两个方面的政策意义:“坦白”是指嫌疑人如实回答审讯人员的提问,一个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如果主动坦白就会获得从宽处理:“抗拒”则是指不如实回答讯问,如果抗拒不交代,将被从严惩处。
2、但实际上,这个口号与现行法律规定和法律理念并不相符。按照刑法确立的“罪刑法定原则”,一个人因犯罪所受的处罚,只能与其犯罪事实相适应,面对侦查、审判人员调查时的坦白或抗拒态度,并非犯罪事实,也不当然构成从宽或从严处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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