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相信很多人对二审宣判劳荣枝当庭表示申诉她为何拒不认罪和劳荣枝杀人、抢劫和绑架三宗罪为何还不判刑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二审宣判劳荣枝当庭表示申诉她为何拒不认罪和劳荣枝杀人、抢劫和绑架三宗罪为何还不判刑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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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二审宣判!劳荣枝当庭表示申诉,她为何拒不认罪
- 2、劳荣枝杀人、抢劫和绑架三宗罪,为何还不判刑
- 3、劳荣枝案二审宣判,她到底犯了什么罪为何至今拒不认罪
- 4、劳荣枝为什么还没判
- 5、为什么劳荣枝迟迟不判
- 6、为什么劳荣枝案件还不宣判
- 7、劳荣枝2019年11月份落网,近3年过去了,为什么迟迟“判不下来”
- 8、劳荣枝为何还不判
二审宣判!劳荣枝当庭表示申诉,她为何拒不认罪
二审宣判,劳荣枝依旧被判处死刑!劳荣枝在二审判决宣读之后当庭表示要申诉,一审二审持续近一年,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劳荣枝竟然想申诉,实在是令人愤慨!在我看来,劳荣枝之所以拒不认罪,是因为她想活,劳荣枝的律师在接受采访时曾说过劳荣枝的求生意识非常强,明确表态不想被判死刑,即便是无期徒刑,她也能接受,但她无法接受死刑!从劳荣枝的心理上看,她很怕死,更怕被执行死刑,劳荣枝残忍地杀害了他人,却害怕被执行死刑,让人感慨!
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残忍地杀害他人时何曾想过被害人也会恐惧至极?劳荣枝伙同法子英一而再再而三地作恶时,何曾想过被害者家人的感受!而今,劳荣枝被判处死刑,她怕了!只想说她罪有应得,被判死刑立即执行都不足惜!劳荣枝拒不认罪,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二十多年前法子英在被抓时把一切罪名都揽到了自己身上,劳荣枝认为检方没有直接证据,就无法将故意杀人这一罪名落实,只可惜检方不仅找到了物证,还找到了人证,劳荣枝想心存侥幸,已然破灭!
网友热议
此事传到网上后,网友纷纷表示劳荣枝再申诉,此案也不会改变结果!网友称劳荣枝实在是太狡猾了,她在一审宣判之后,上诉又苟活了近一年,此番她又想通过申诉继续拖延时间,实在是令人发指!只可惜劳荣枝的计谋失算了,毕竟,死刑核准递交最高人民法院之后,重大案件影响力大的案件核准时间最长仅有一个月!
希望
劳荣枝一案阔别二十年落下了帷幕,希望那些有歪念头的人放弃触碰法律,毕竟,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二审宣判!劳荣枝当庭表示申诉,对此你怎么看?
劳荣枝杀人、抢劫和绑架三宗罪,为何还不判刑
劳荣枝从2019年11月份被抓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两年多时间,按理来说,犯下7条命案应该从速从重处理,早就应该把他判刑了。而且早在2020年12月21日,劳荣枝案就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当时劳荣枝被控犯下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绑架三宗罪,如果最终定罪,那么劳荣枝就会被判死刑。但是在一审的时候,并没有直接宣判,最终法院宣布休庭,另行择期宣判,然后就一直延后;一直到2021年9月9日又开始开庭,最终一审判决结果是判处劳荣枝死刑,但是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所以这个案件又继续延后。
一直到2022年8月18日二审才开始,而且二审也连续进行了两天,但是因为检方跟辩护方仍然存在很多有争议的地方,所以这个案件又继续延后,8月20日还得继续审,而且按照目前的案件审理情况来看,还不一定有结果。那为什么劳荣枝的案件一直判不下来呢?首先尽管劳荣枝罪恶累累,但是单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她也有上诉的权利。按照我国法律的程序来看,一般都会有一审二审再审,从实际情况来看,二审一般都是终审,二审作出判决之后大多都是按照二审的判决执行,但如果案件比较复杂的,我们不排除可能还有再审程序。在劳荣枝这起案件当中,她从始至终都没有承认杀人罪,而且也没有服从一审判决,所以她仍然有上诉的权利。
而且从劳荣枝的实际情况来看,她相当狡猾,可能逃离了20年之后,已经让她练出了强大的心理,而且也让她有20年的时间去准备,所以她能够编造出相对完整的证据来驳斥检方的控诉。而且跟华子英混久了,估计她早就学到了一些小聪明,这估计也是为什么她能够逃脱20年没有被抓的重要原因。更关键的是劳荣枝所聘请的二审律师是相当厉害的一个角色,他能够找出证据链条当中的漏洞以及利用现有的法律来驳斥检方控诉,所以才导致这个案件一审再审很难有结果。
其次、劳荣枝这个案件年代太久远,缺乏直接的证据。劳荣枝和法子英的杀人案件发生在1996年到1999年之间,至今已经过去二十几年时间。而且在上世纪90年代当时各种监控或者各种网络信息比较匮乏,很难记录到有效的证据。再加上法子英和劳荣枝这2个人非常狡猾,他们在实施犯罪的过程当中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现场根本没有留下太多的证据,即便有一些证据,但因为年代久远基本上已经毁灭了,所以目前这个案件真正掌握的一手证据很少,大多证据都是通过劳荣枝以及法子英和证人的口述去验证。
但利用口供去验证证据,这其实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就像在这个案件过程当中,劳荣枝也在不断翻供她之前的口述。比如在二审当中劳荣枝就多次翻供了之前的供述。当检方提出劳荣枝曾供述捆绑熊某义,而且细节说得仔细,且与法医学相印证时,劳荣枝就当庭翻供。一审判决书载明,劳荣枝和法子英共同将熊某义手脚捆绑,再抢劫其身上财物。二审时劳荣枝当庭对这个细节进行了否认。“我没有绑他,这是意料之外的事,我被法子英骂走了。”
再比如在此前供述中,劳荣枝曾交代“临走时,其害怕留下指纹,提议法子英放火,但法子英不听。”但到了二审劳荣枝就当庭否认,称未做过此供述,还否认提议“法子英剪断电话线”。由此可以看出劳荣枝是相当狡猾的,为了生存她满口胡言,仗着二审律师有点本事就开始不断翻供之间的共诉。而劳荣枝之所以敢这样为所欲为,就是因为检方掌握的实际证据很少,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劳荣枝直接参与到杀人事件当中,所有的结论都是依据她的供述以及证人的供述进行推断。
而且在这些杀人案当中,劳荣枝担任的角色更多的是共犯,直接动手杀人的是法子英,所以掌握的证据更难。但不管劳荣枝如何辩护,按照目前检方掌握的证据,再结合她自身的供述进行综合推断之后,基本可以肯定劳荣枝就是直接参与到杀人案当中,她属于共犯,所以死罪在所难免。另外那个免费为劳荣枝辩护的律师,我们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一直想为劳荣枝开脱罪行,难道他就不怕深夜那些被害的人会来找他麻烦吗!
劳荣枝案二审宣判,她到底犯了什么罪为何至今拒不认罪
劳荣枝案二审宣判,劳荣枝本人犯的是故意杀人罪,拒不承认这一判决主要是因为想要拖延时间,这可以让她能够苟活一段时间。
一、劳荣枝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
令世人震惊的劳荣枝二审判决最终对外宣判,不少的人都知道这一判决肯定会按照大家心里想的那样去判,毕竟事实比较清晰,而且社会影响巨大,这也就意味着劳荣枝本身不可能逃过法律制裁。然而就在二审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时候,不少的人都想知道劳荣枝拒不认罪的具体原因,以下就进行简要说明。
二、她犯了故意杀人罪
其实从劳荣枝的行为当中,我们不难发现,其实劳荣枝就是犯了故意杀人罪,在与法子英相处的过程当中,劳荣枝不仅担当了重犯的角色,而且在对小木匠的杀害过程中还亲自动手杀人,这也就意味着法子英和劳荣枝两人本身的行为就是极为恶劣的,同时犯下的也是故意杀人罪,而且在实行杀人行为的时候并不存在主从犯之间的关系,劳荣之绝对也是杀人行为的绝对施行者。所以劳荣枝犯下的就是故意杀人罪,而且死刑起步是必然的。
三、至今仍拒不认罪的原因:拖延时间
其实目前这一案件的事实是比较清晰的,而且相关法院的认定过程也比较紧密,但是现在劳荣枝仍然拒不认罪,这就是因为在二审以后还可以申请再审,再审的时间少则5天多则15天以上,这也就意味着只要不是死刑立即执行,劳荣枝就能够多苟活几天。我们总说有的恶人是会意识到自己的恶行的,恶人自有恶人磨,但实际这只不过是许多人的一厢情愿罢了,大多数比较穷凶极恶的人根本不可能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
劳荣枝为什么还没判
劳荣枝案件经过了多年查找证据有了结果,但是尽管他可能犯法了,但是她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他仍然具有向法庭申请重新判决的权利,这需要法庭处理的时间所以还没有判完。
为什么劳荣枝迟迟不判
劳荣枝案之所以会选择延期不判,因为这个案子涉及死刑,而且对外影响非常严重。法院在这个案件当中会比较谨慎,同时对判决结果也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因此劳荣枝案才会延期宣判,想要等到最终判决结果,需要耐心等待一段时间。
案件发展:劳荣枝在1996年与自己的男友法子英,在南昌杀害了一家三口,之后又在温州杀死两人,再加上之前的犯罪,一共杀害7条人命。2019年在外潜逃20年之后,终于被抓回归案。由于劳荣枝不知案件影响极为恶劣,而且时间比较久远,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劳荣枝的宣判一直没有结果。
这个案件从刚开始抓捕归案,一直到现在择期宣判。我认为整个案件非常棘手,不仅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同时还要准备很多的材料以及证据。因为这20年时间国家法律和体制已经发生重大改变,有很多罪名已经取消甚至更改了定义。因此,劳荣枝一案肯定要经过长时间梳理清楚之后,才有可能宣判结果。
我自己也上网做了一下研究工作,我认为这个案子主要有以下几个难点。
第一:收集证据比较困难。
劳荣枝案发生在1996年,而自己是在20年之后才被抓捕归案。这整整20年的时间,可以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警方想要对当年案件收集证据,可以说非常困难,甚至有一些证人都已经不在了。
第二:时间比较久远,难以宣判。
正是由于20年之后才被抓捕归案,再加上有一些证据准备不充分。所以法院在进行判决的时候会比较困难。这也导致这个案子会拖这么长时间。
第三:外界舆论压力大,需要顾及方方面面。
现在劳荣枝案外界舆论压力非常大,因为这个案子受关注程度非常高,如果判决结果引起公愤,将会在外面引起轩然大波。这样就会导致很多麻烦出现,因此必须深思熟虑之后,才能对外宣判判决结果。
为什么劳荣枝案件还不宣判
2022年11月30日上午,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2022年11月30日,江西高院在对劳荣枝案的二审宣判中指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五人;抢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绑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从严惩处。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所提劳荣枝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系从犯、胁从犯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
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庭审后,参加旁听的劳荣枝二哥劳声桥表示,劳荣枝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进行申诉。
在劳荣枝案中,负责二审的江西高院也在宣判中表明,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二十三条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劳荣枝案中,无论其是否提出申诉,该案都会按照前述“死刑复核程序”进行审查。若该案确实存在错误或其他不宜适用死刑的情况,最高法自然会作出“不予核准”或者“改判”的处理决定。
劳荣枝2019年11月份落网,近3年过去了,为什么迟迟“判不下来”
并非劳荣枝案迟迟“判不下来”,事实上早在去年的9月份,一审就作出了死刑的判决。之所以未交付执行,是因为劳荣枝利用了法律“规则”提起了上诉,而二审在开庭前又遇到了不可抗力,这才在延期了近1年之后才得以恢复二审审理。
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2020年12月22日,一审庭审结束,择期宣判。之所以会择期宣判而不是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一是可能鉴于案情复杂,判决拿不准会出现问题,需要庭审后再进行合议;二是倘若当庭宣判或者定期宣判,按诉讼法要求需要10日内或立即发送判决书,时间紧、任务重,时间上来不及。
到2021年9月9日,一审再次开庭,这次同时也宣布了一审判决结果:劳荣枝因犯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此时距离她落网已经过去了近两年的时间。
虽然一审作出了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但这并不意味着接下来将进入“行刑”环节,由于我国法律规定“两审终审制”,被告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这是作为被告人的权利。
劳荣枝上诉,进行二审
事实上劳荣枝当庭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辩解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受到了法子英的“胁迫和威胁”。不管劳提起上诉的理由是什么,也不管她为什么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从法律法规的层面讲,但凡她提起上诉,必然会二审,不会立即进入死刑执行程序。
2021年9月27日,劳荣枝上诉案被正式立案,二审法院由一审南昌中院的上级法院江西高院负责审理。在二审开庭审理之前,劳荣枝的家属还为其变更了辩护律师,从一审指定的法援律师变更为刑辩能力更为突出的知名律师吴丹红。
倘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二审立案后,正常情况下应该在3个月内开庭审理,也就是最迟2022年12月27日开庭审理。而就在开庭前夕,二审开庭却遇到了不可抗力,至于不可抗力是什么,大概率是受疫情影响。
不可抗力排除之后,二审恢复审理:2022年8月18日,劳荣枝穿防护服,戴着手铐进入江西高院二审庭审现场。二审庭审现场中,公诉一方和劳荣枝辩护一方的对抗相当激烈,如今二审结束,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总结
通过以上流程梳理不难发现,自劳荣枝落网到一审作出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用时是近2年的时间,其实判决结果早就出炉了,根本不存在“一直判不下来”的情况。
事实上,倘若一审后劳荣枝没有异议,接受死刑的判决结果,那么接下来将进入到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流程。一旦最高法复核结果是“批准”,接下里最高法院长签发死刑执行令,7日内交付执行,劳荣枝想必早就已经伏法了。
但现实是法律赋予了被告人上诉的权利,即便是再罪大恶极,法律也不会剥夺她的这项权利,这才有了后续的二审程序。
劳荣枝为何还不判
劳荣枝被判处死刑,距离法子英被捕并执行死刑,已经过去了二十二年。劳荣枝回答检方讯问态度强硬不配合,推翻供述,她和法子英究竟是情侣和合伙杀人关系。
劳荣枝背负着七条人命,隐姓埋名二十年,这二十年间,她过着毫无心理负担的逍遥生活,对于这个女魔头来说,那七条人命的债,或许已经被法子英给还清了,所以她才会在法庭上谎话连篇,把所有脏水都泼给了已经执行死刑的法子英,还把自己伪装成受害者,称自己是被法子英胁迫,哭得梨花带雨,妄想躲过法律的制裁。可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当年法子英伏法以后,想尽一切办法将所有罪责都安在自己身上,对于劳荣枝的犯罪行为闭口不谈。假如劳荣枝真的是被他胁迫的受害者,估计法子英早就把细节告诉警方了,根本也用不着劳荣枝二十年以后来编这些故事。
跟法子英这个凶徒比起来,劳荣枝更像一个披着人皮的恶魔,她对于夺取他人生命没有任何心理负担。法子英之所以那么丧心病狂,正是劳荣枝在背后唆使的结果,反而是法子英有过几次良心发现,尤其是法子英唯一一次放生的刘某夫妇,也是因为劳荣枝离开出租屋以后,法子英在刘某的哀求下,放过了他们两人,并且告诉刘某丈夫:你的命是你老婆给的!这说明法子英根本就是劳荣枝控制的一个工具人,他手上的七条人命都有劳荣枝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其中还有一个四岁的小女孩。法子英疯狂杀人的根本原因,就是为了讨劳荣枝的欢心,以至于死到临头也不愿意供出任何劳荣枝的犯罪事实。
另外,试想一下,如果劳荣枝真的是一个被法子英控制的受害者,她又怎么可能以坐台女身份出去钓鱼,并且一次又一次去向被绑架者家属拿钱。既然她能够轻松离开法子英的控制,那她为何不去报警求助。而且最后一个受害者殷某,法子英供述自己去拿钱之前,交代如果没有回来,劳荣枝就杀了殷某,结果自己被捕,而殷某也死在了出租屋中。他们根本没有第三个合伙人,那么殷某只能是死于连夜逃跑的劳荣枝手上,虽然法子英后来翻供,劳荣枝也拒绝承认,但警方掌握的证据,也足以让劳荣枝伏法了。
劳荣枝如今为了保命,各种翻供各种戏精附体,对于她犯下的所有罪行一概不认,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罢了。对于这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在新中国犯罪史上都排的上号的重大案件,警方是不可能冤枉一个无辜受害者的。劳荣枝这种漠视生命的恶魔,典型的反社会人格,必定会迎来法律的严惩。如今劳荣枝为了最后的生机,选择了提起上诉,根据我国刑诉法规定,死刑上诉的审限是两个月,经高院批准的,还可以延长两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院批准。但这是案情特别复杂,而且涉及多个当事人,并且缺少决定性证据的情况,才可能一拖几个月。劳荣枝案在二十年前就已经水落石出,法子英接受了制裁,而劳荣枝已经侥幸躲了二十年,2019年被捕后,又接受了两年的审判,对于她的累累罪行来说,这就算是中彩票给人生充值了。
总结:接下来二审宣判应该不会拖太久,劳荣枝除了空口白牙的编故事,也没有新证据可以让自己脱罪,维持原判的概率几乎是百分之百。然后就是死刑复核程序,劳荣枝最后的结局,就是去见法子英,让那七名死者真正的安息。
劳荣枝二审终止审理,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所以被裁定为中止审理,不过可以结合当前现状推测出中止审理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疫情关系,如果开庭会造成人群聚集。
一、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二、决定中止审理还是裁定中止审理
(1)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2)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
(3)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
三、中止诉讼和中止审理的区别
1、发生的事由不同。前者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后者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2、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后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
3、法律效果不同。前者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后者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5、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6、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7、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8、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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