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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初期四大案是什么呢,据说死亡总人数超过十万

这“四大案”是朱元璋统治时期为巩固皇权所引发的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恒案和蓝玉案。因这四桩案件而付出生命代价的人不计其数,而朱元璋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想要巩固皇权,也就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度。

胡惟庸案是因为朱元璋认为胡惟庸权力过大,为了削弱宰相权力因此引发的血案。胡惟庸当宰相的时候,暗中与其他朝臣结为党羽,势力变得越来越大,朱元璋深知胡惟庸再按照此势发展,必定会成为朝廷祸患,因此除掉了胡惟庸,后来随着胡惟庸的罪名越来越多,牵连的人也越来越多,最后因此丧命的人据统计有三万之多。

空印案则是因为官兵们在运输中产生的问题而引起。古代时候,由于交通不便,因此都是人工使用马车运输,这样一来,不仅运输成本比较大,而且很容易造成运输前的钱粮数量远高于运输后的实际数量。除了途中消耗外,许多官员也趁此机会捞取一笔。朱元璋知道后为之大怒,将相关官员全都处罚了,无一例外。

第三案是贪官郭恒的案件,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十分痛恨贪官。得知郭恒竟然靠着贪污获得了无数钱财和粮食后,将参与郭恒贪污的所有官员及其家人统统诛杀了,由于郭恒案涉及人数众多,最终死亡人数也是高大数万人。

最后一桩则是由蓝玉引起的蓝玉案,蓝玉作为军队将领,带兵征战多年。但是蓝玉却不知收敛,总是横行霸道目中无人,因此引起了朱元璋的猜忌,朱元璋为了防止还有别人效仿蓝玉利用兵权生事,便利用蓝玉案将他猜疑的将领都灭门了。

朱元璋通过四桩残忍的流血案件解决了贪污腐败之事,也加强了中央集权,但是手法过于残忍,导致当时很多百姓都十分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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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四大案指什么

明初四大案亦称洪武四大案,是指明太祖朱元璋为消灭他认为对他的朝廷有威胁的人、整顿吏治、惩治贪污而策划的著名四大事件或屠杀。

分别为: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胡惟庸案,洪武九年或洪武十五年(1376年或1382年)的“空印案”,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蓝玉案。胡惟庸与蓝玉案件习称“胡蓝之狱”,是朱元璋诛杀开国功臣的政治事件,而“空印案”与“郭桓案”则是对涉嫌贪墨的官吏进行大规模的镇压。

据周敬心书,此外尚有洪武四年录天下官吏,洪武十九年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洪武二十三年罪妄言者。朱元璋都大戮官民,不分臧否。

明代史籍关于胡惟庸案记载多有矛盾,关于其是否确有谋反当时便有质疑,明代史学家郑晓、王世贞等皆持否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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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宫四大案指的是哪四个案件

楼主,我知道的就这三件望采纳 梃击案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5月,一男子手持木棒,突然出现在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庆宫门前。他将守门太监一棒打倒,冲进门内,直闯太子寝殿,太监们慌忙将他捉住。神宗吩咐,将嫌犯送交皇城保卫部门审问,巡视皇城的御史刘廷元审问后向神宗报告。原来嫌犯名叫张差,家住蓟州井儿峪,行为癫狂,但相貌言谈颇为狡猾,应该严加讯问。神宗又吩咐送交刑部复审,刑部郎中胡士相复审后,认为张差确实是个疯子,并判了斩刑。提牢主事私下里套问张差,张差供出是宫里的太监将他引到慈庆宫门前的,提牢主事将这个口供转告给刑部侍郎张问达。
事情传开后,很多朝臣都怀疑是郑贵妃和他的哥哥郑国泰阴谋策划借张差之手伤害太子。御史过庭后发文给蓟州地方官,命他们查明张差在井儿峪老家的情况。蓟州知州戚延龄经过调查认为张差在家里就已经得了疯癫病。张问达采纳刑部员外郎陆梦龙的意见,下令刑部十三司对张差进行会审。参加会审的其他官员都知道事关重大,不敢深究,惟独陆梦龙审问得特别认真。张差供出给他引路的太临是庞保、刘成两人,这两人对他说:“打死小爷(指朱常洛),有吃有穿”。庞保、刘成都是郑贵妃手下的太监,再往下查,势必牵连到郑贵妃。
神宗朱翊钧已经25年不见群臣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不出面就无法收拾。于是,他召见大学士方从哲、吴道南及文武百官,拉着太子朱常洛的手对他们说道:“这个儿子很孝顺,朕特别喜欢他。你们这些宫外的臣子,不要动不动就散布流言,离间朕父子!”他回头对朱常洛说道:“你有什么话,就在这里对他们统统说出来。”朱常洛对百官说道:“张差是疯癫之人,赶快把他处决算了。我父子何等亲爱!外面议论纷纷,都是不应该的!再议论下去,你们就是心目中没有国君的臣子,还害得我要成为不孝的儿子了!”神宗导演了这一幕父子双簧,群臣无话可说,“梃击”一案也就不了了之。
红丸案
泰昌元年(1620年)8月,明神宗朱翊钧当了48年皇帝后死去,朱常洛即位,史称明光宗。郑贵妃怕朱常洛对她报复,连忙想法讨好朱常洛。朱常洛当太子时,身边有两个姓李的选侍,号称东李西李。朱常洛特别宠爱西李,郑贵妃首先拉拢西李,她出面提议立西李为皇后,西李则提议封她为皇太后以作为报答。郑贵妃又挑选了8个美貌的女子送给光宗。朱常洛沉溺于女色,身体一下子垮下来。
他吃了宦官崔文升进的泄药,一天要拉三四十次,人眼看着就要不行了,鸿胪寺丞李可灼自称有仙丹,治得了朱常洛的病。朱常洛一听说是“仙丹”,十分欢喜,连忙叫太监召李可灼进宫送药。李可灼进的药是一种红色的丸子。朱常洛吃了一颗,病情好像有了缓解,一再夸奖李可灼:“忠臣!忠臣!”下午三点多钟,朱常洛又吃下一颗红丸,想不到,第二天黎明,他就死掉了。算起来,明光宗朱常洛前前后后只当了一个月的皇帝。
明光宗朱常洛暴死,朝中大哗。人们指责崔文升是郑贵妃的心腹,他故意用泄药,伤了朱常洛的元气,其罪不在张差之下。又指责李可灼结交宦官,妄进红丸,是导致朱常洛死亡的元凶。最后两人同时被处死,红丸案也没有能够进一步追查。
移宫案
乾清宫是内廷的正宫,只有皇帝皇后能够居住。光宗朱常洛病危时,住在乾清宫,西李随住。朱常洛临终前,召大臣入宫,西李见大臣们来了,带着朱常洛的长子朱由校避进内房。朱常洛吩咐群臣,封李选侍为贵妃,西李在里面听见了,唆使朱由校出来向父亲请求封李选侍为皇后。朱常洛当时没有答应,在场的臣子们对西李的做法十分不满。
光宗朱常洛死后,西李仍住在乾清宫不走。她把朱由校带在身边,企图挟皇太子以自重。群臣求见皇太子,西李的亲信太监们挡在门前,不让他们进宫。兵部右给事中杨涟挺身而出,厉声斥责道:“你们这些奴才想干什么?我们都是受皇帝召见的,皇帝晏驾了,你们敢造反不成!”太监们这才让开。西李把朱由校藏在自已房里,不让出来。大学士刘一问:“太子到哪里去了?”太监们都不答话。东宫伴读王安走进房内,哄西李道:“太子出去一下就回来。”他把朱由校带到宫门口,西李又反悔了,叫太监把朱由校带回来。太监们上前拉住朱由校的衣服,朱由校一时也没有了主意。这时,杨涟上前将太监斥退。群臣簇拥着朱由校来到文华殿,随后又回到慈庆宫住下,准备登基。
经过这一番短兵相接的争斗,群臣对西李更加愤慨,纷纷上书,要求西李搬出乾清宫。西李仗着自己从小把朱由校带大,派太监去叫朱由校,企图通过他来压制群臣。西李派出的太监被杨涟挡在麟趾门前,杨涟对他说:“殿下在东宫时是皇太子,现在已经是皇帝了。选侍有什么资格召见皇帝?你去传这个话,将来秋后算帐,即使不能把选侍怎么样,你却在劫难逃。”太监听他说得义正辞严,只得转身走了。
第二天,群臣齐集慈庆宫外,要求朱由校下诏,令西李搬出乾清宫。杨涟提议由首辅方从哲进宫去催促朱由校,方从哲为人比较软弱,说:“迟搬几天也没什么要紧的。”杨涟说:“皇长子明天就要登基为天子,哪有天子住在太子宫里,反让一个选侍住在正宫里的道理!两宫圣母如果活着,也得夫死从子,选侍算个什么人,竟敢如此欺侮天子!”杨涟还表示:“今天要是选侍还不搬出乾清宫,我们死也不走!”其他朝臣也高声附议。在这种情势下,西李只得搬到鸾宫居住,鸾宫是宫女养老的地方。西李这一搬,说明她在政治上再也不能有所作为了,移宫案到此才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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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四大案具体指哪四大案对朱元璋又有怎样的影响

明初四大案,分别指的是“空印案”、“胡惟庸案”、“蓝玉案”和“郭桓案”。这四件大案,让朱元璋进一步集中了皇权,实现了权力高度集中;同时也废除了丞相制度,让明朝皇帝需要处理事务增多,疲惫感也与日俱增。

朱元璋是一位,成长于战乱中皇帝,他有着杀伐果断性格。明初四大案并不全是臣子过错,其中朱元璋也有很大过错,他故意将案情扩大,让牵连人数变多,将众多臣子诛杀后,消除了这些臣子,对皇权的威胁。也因为这样,使得朱元璋的名声,受到了一定程度影响。

明初四大案,让人震惊又害怕

明朝作为封建历史上,最后一个汉人统治王朝,统治者朱元璋,出生于穷苦百姓家庭。在他的观念中,可以得罪读书人、武将,决不能得罪天下老百姓。也正是基于这一理念,使得他痛恨贪官污吏,对百姓反倒优待有加。

作为一个疑心很重的人,最怕臣子相互勾结。明初四大案,都触犯了朱元璋底线和逆鳞。这才使得朱元璋动了杀机,想要用这样方式,起到杀一儆百作用。

四大案震慑朝野,也影响了朱元璋名声

常言道:“伴君如伴虎”,四大案发生以后,朝中臣子无不震惊和害怕。当时臣子都在上朝之前,写好了遗嘱,就怕自己被朱元璋无故下狱,不能顺利下朝见到家人。

朱元璋的做法,也得罪了读书人,因为杀了很多官员,使得官职出现空缺情况。即便征召有才能人做官,能够到任的人也寥寥无几。

明初四大案的发生,也让朱元璋名声,受到了很大影响。擅杀功臣这个说法,朱元璋注定不能摆脱。虽然能够管住所有臣子,却管不住史官和后人的笔,这也是朱元璋人生缺憾之一。

四大案的出现,并不是朱元璋不能容忍功臣,而是皇权和百姓是他底线,这两个地方,容不得任何人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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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洪武四大案共牵涉了多少人

七至八万人,胡惟庸案(3万余人)、空印案(数百人)、郭桓案(数万人)、蓝玉案(超过1.5万人)。

1、胡惟庸案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以“谋不轨”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颁布《昭示奸党录》,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已故的滕国公顾时的子孙等开国功臣。

后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北元),究其党羽,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时称“胡狱”。

2、空印案

空印案是发生在明代洪武年间,因空白盖印公务文书而引发的案件。此案在当时受到明太祖朱元璋相当程度的重视,并因此诛杀数百名相关官员。

3、郭桓案

郭桓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发生在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属于官吏贪污案件。户部侍郎郭桓等人,通同各直省的官吏作弊,盗卖官粮。

后被揭发,以其涉案金额巨大,对经济领域影响深远而为世人瞩目。对此,明太祖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

为了追赃又牵连到全国各地的地主,遭到抄家破产的不计其数,地主对此怨恨极深,朱元璋为了平息怨气又将审刑官吴庸等人处死。

《明史·刑法二》记载郭桓案“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

4、蓝玉案

洪武二十六年(1393), 朱元璋为加强集权借口凉国公蓝玉欲图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名将的重大政治案件。因蓝玉案被株连杀戮者逾1.5万。

扩展资料:

空印案与郭桓案中遭牵连诛杀数字可能是根据《明史·刑法志》而来。《刑法志》中提到郭桓案“系死者数万人”,又提到“二狱(空印案与郭桓案)所诛杀已过当。

而胡惟庸、蓝玉两狱,株连死者且四万”。空印案跟郭桓案等三案所诛杀也在四万,所以一般皆认为应有七至八万人被杀。

然而方孝孺在《叶郑传》提到,空印案发生时,“凡主印吏及署字有名者皆逮系御史狱。狱凡数百人。士利兄亦以河南时空印系狱中”。

士利兄即为郑士原,曾任河南怀庆府同知,此时任湖广按察司佥事。郑士原可能就是“行省言臣二十余辈”的其中一个。

郑士利在案发之初就想上疏,但为了避免受人怀疑是为救其兄,所以一直等到郑士原出狱之后才敢上疏,就是为了替留在狱中的死囚申辩。在《叶郑传》文末提到郑士利失败,朱元璋还是“竟杀空印者”。

郑士原任官湖广,却因从前任河南任内之事入狱,说明朱元璋是按照空印文书上的署名逮捕官员。所以被逮捕的人数其实也不过数百人之谱。

全文末也未提到在这数百人之后又进行了逮捕行动。且在这数百人中还有部分是被充军而非处死。所以被杀的人也就不会超过数百人。而一般所称的数万人很可能是依照其他几个大案推测而来的。

明朝之初整个官员阶层的人数并不多,而经手空白盖印文书也只有其中一小部分,如果按照数万人来推算,官员人数应该会严重不足,造成政务运转以及地方管理上的困难,这也不可能会是朱元璋所乐见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洪武四大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郭桓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蓝玉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空印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胡惟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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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四大案究竟是怎么回事

分别是“空印案“、“胡惟庸案“、“郭桓案“和“蓝玉案”,这四个案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处理了大批官员,四次案件加起来,被处理官员的总数竟超过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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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四大案除了胡惟庸案,蓝玉案,还有两个是什么,分别介绍下

空印案,中国明代初期朱元璋严惩地方计吏预持空白官印账册至户部结算钱谷的重大案件。发生在洪武十五年,即公元1382年。
明初规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府、州、县均需派遣计吏至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所有钱谷之数,府与布政使司、布政使司与户部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稍有差错,即被驳回重造账册,并须加盖原衙门官印。各布政使司计吏因离户部道远,为免往返奔走,便预持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遇有部驳,随时填用。该空白账册盖有骑缝印,不做他用,户部对此从不干预。洪武八年(1375)考校钱谷书册,明太祖得知空印之事后大怒,下令严办。致自户部尚书至各地守令主印者皆处死,佐贰以下杖一百,充军边地。与此案有关者多不免,被杀者达数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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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四大案指哪几个案件

著名的“明初四大案”,即经济 领域的“空印案”和“郭桓案”,政治领域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
郭桓案是明太祖朱元璋严惩户部侍郎郭桓等吞盗官粮的重大案件。
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或、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胡益、王道亨等通同舞弊,吞盗官粮。明太祖令审刑司拷讯,牵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发现除侵吞宝钞金银外,仅贪污税粮及鱼盐等即折米二千四百余万石。于是,赵瑁等皆弃市,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供词牵连各布政使司官吏,系狱拟罪者数万人。
此案令核赃株连之人遍天下,中产以上民家被抄杀者不计其数。为防止矛盾扩大,明太祖乃手诏公布郭桓等人罪状,而将原审法官右审刑吴庸等处磔刑,以平众怨。
空印案
此案发生在明初洪武年间。明初,每年布政司、各府州县官吏前往户部核对钱粮、军需供给等事,因路途遥远,往往带着事先开好的空印文书(即加盖印章的空白公文),以备急用。此事习以为常。但是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太祖朱元璋知道此事后大怒,怀疑其中有弊,责令严查空印案。凡是与此案有关的部门及地方官员一律处以死刑,助理官员处以杖一百,戍边。受牵连者达万人以上。
案例分析、在《大明律》中规定:对于受财枉法的“枉法赃”,从严惩处,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则绞;对于监守自盗,不分首从,并赃论罪,满四十贯即处斩刑;对于执行监察职务的“风宪官”的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他官吏加重两等处刑。像明朝这样用严刑惩治贪官污吏,在历史上是空前的。
胡惟庸案
又称“胡狱”,发生在洪武年间。胡惟庸,定远(今属安徽)人,早年跟随朱元璋起兵,洪武六至十三年间任丞相。其间权倾朝野,专权结党。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罪判处胡惟庸等人死罪;十九年与二十三年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罪追杀其余党,连坐被诛者达三万余人。朱元璋还乘机废除中书省制度,罢除丞相官职,直接统领六部。
案例分析、明朝统治者在采取废除丞相制度,不准后宫与宦官干政等措施以外,用杀戮的手段大肆铲除权臣宿将,虽然暂时解决了皇帝和权臣之间的矛盾,却滋长了宦官专权。
蓝玉案
又称“蓝狱”。发生在洪武二十二年(1393年)。蓝玉,定远(今属安徽)人,早年随朱元璋起兵,勇敢善战,功绩显赫。洪武二十年(1387年)任大将军,二十年封凉国公。明太祖朱元璋比之为汉代卫青、唐代李靖。但蓝玉却恃功骄横,夺占民田,多行不法行为。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告其谋反,结果被族诛,牵连致死者达一万五千余人。
案例分析、《大明律》规定:“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明律的这些规定,都是为了防止臣下结党以削弱君主集中的专制制度。明王朝统治者为了达此目的,不惜滥杀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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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四大案件是什么

1.胡惟庸案2.空印案3.郭恒案4.蓝玉案。
胡惟庸案,简称“胡狱”或“胡党之狱”,明初四大案之一。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谋不轨”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颁布《昭示奸党录》,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已故的滕国公顾时的子孙等开国功臣。后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北元),究其党羽,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时称“胡狱”。
空印案,发生在中国明代初期朱元璋严惩地方计吏预持空白官印账册至户部结算钱谷的大案。此案在当时受到明太祖朱元璋相当程度的重视,并因此诛杀数百名官员,连坐被杀的人数以万计。发生在洪武九年,即公元1376年。(一说洪武十五年(1382)。《方证传》、《郑士利传》记载为洪武九年,同时废丞相是在洪武十三年,案发在有丞相之日。亦可证非15年。)
“郭桓案”是朱元璋严惩户部侍郎郭桓等吞盗官粮的重大案件。此案发生在洪武十八年,以其涉案金额巨大,核赃株连之人遍天下而著称,案发后中产以上民家被抄杀者不计其数,对经济领域影响深远而为世人瞩目。
蓝玉案,是指明洪武帝朱元璋诛杀大将蓝玉、继而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历史事件。此为明初洪武四大案之一。洪武二十六年(1393), 朱元璋为加强集权借口凉国公蓝玉欲图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名将的重大政治案件。因蓝玉案被株连杀戮者逾1.5万,当时称之为“蓝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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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四大案是什么并简要介绍!

也叫洪武四大案。 空印案 应该说这确实是一个冤案,然而其影响之广,范围之大,实在罕见。 我们先说一下这个案件发生的时间,根据《刑法志》记载,此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但根据此案当事人的记载,真实发案时间是在洪武九年(1376),目前这一问题尚未得到确认,本文采用洪武九年的说法。 案件的缘由是这样的,明朝规定,各地每年都要派人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账目,而地方账目必须跟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这一年的地方财政计划才能完成。如果对不上,即使只是一个数字,账目就必须重新填造,更让人为难的是所有重修账册必须要盖上原衙门的印章才算有效。 这个规定在现在看来似乎不难执行,但在当时可就难了。 要知道,当时没有高速公路,也没有铁路,各府各县必须派使者带着账册去京城。这些使者的首要条件是身体好,因为这一路上是很辛苦的,没有汽车火车让你坐,你得骑马、坐船、再骑马,某些时候你可能还要搞些登山运动。 比如你是广西某地的官员,要想到京城,最快也得一两个月。就算你年初一就出发,到京城起码也是早春三月了。满头大汗跑去户部,一核对,错了一个数字。 行了,啥也别说了,兄弟你打马回去吧,我等你。 于是又是一路狂奔,先骑马,再坐船,回去改了账册,盖了公章。我去也! 这就是四个月过去了,转眼已是夏天,赶到京城,又见面了。 这位运气不好,核对后发现还是有地方错了,啥也别说了,还是回去吧,下次过来记得穿多点衣服啊,这边冬天冷! 于是又赶回去,赶回来,这回核对上了,可差不多快到第二年了,你也别回去了,在这过年吧,计划又该重新做了。 基本情况就是这样,如果总怎么折腾,谁也受不了。经过分析,官员们发现,关键问题在于盖印这个环节,因为纸笔都是现成的,账册错了改就是了,但印是不能让你带的,你把印拿走了,官老爷总不能拿萝卜刻印盖公文吧。当时在街头私刻公章的生意还是没几个人敢做的,于是他们灵机一动,带上事先预备好的盖过印信的空白文册不就行了吗? 就这样,带空印文册成了当时一条不成为的规定,朝廷上下都知道,除了一个人例外。 很不幸的是,这个人正是朱元璋。 洪武九年,朱元璋突然发现了这个所谓的秘密,就在自己眼皮底下,官员们竟然敢搞这些名堂! 他震怒了,他认为自己做了一回冤大头,于是他派遣官员对此事进行了详尽的调查。 按说只要一调查,这个问题是不难解释的,其实即使是他派去调查的官员也清楚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但是一个奇怪的现象出现了,事情的缘由大家都知道,可就是没有人说。 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滑稽场景,问话的官员也知道,回答的官员也知道,只有朱元璋不知道。 这个现象不难解释——官员们害怕。 如果上书辩解,很有可能被认为是同党或者包庇,这个黑锅谁背得起。 就在此时,一个勇敢的人站了出来,值得敬佩的是,他并不是在职官员,而只是一个平凡的生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只是一个老百姓。 这个人叫郑士利,他没有任何背景,没有任何靠山,只是凭借自己的勇气,只是为了说出真相。 他利用当时平民可以直接上书的渠道给朱元璋写了一封很长的书信,这封书信在历史上也很有名,在书信中郑士利明确指出:空印文册所用的是骑缝印,并不是一纸一印,而钱粮数字不同,必须一一核对,所以很难确定。说明了空印出现的原因 其实郑士利不但敢于直言,也是个聪明人,他估计到朱元璋可能羞于认错,便在文章的最后,为朱元璋开脱,写道:其实您也是为了老百姓好,您是怕贪官污吏借机挪用这些空印纸,用来危害老百姓(恐奸吏得挟空印纸,为文移以虐民),您也是为了百姓好啊。 照郑士利的意思那就是:皇帝大人您也没错,大臣们也没错,当然小人我也没错,大家都没错,误会,误会啊! 朱元璋给他的赏赐是送去劳改。 因为郑士利把朱元璋看得过于简单了,朱元璋并不是一个糊涂的人,他也不是不肯认错的人。其实从他的无数耳目那里,他是很容易得知事实真相的。如果他连这个问题都搞不清楚的话,明朝的天下就不会姓朱了。 那么他为什么还要处罚这些官员呢? 真正的原因在他的心里。 朱元璋从来就不信任那些官员们,这与他从小的经历是分不开的,他深刻了解这些官员们营私舞弊的本事,在他看来,这些人是靠不住的,即使现在这些官员们为他干活。 综合各方面分析,空印案之所以给朱元璋如此大的触动,是因为他认为这些官员们轻视他的权力,居然敢于不向他请示就私下擅自盖印。这是藐视他的权威。 真是好大的狗胆!居然为了偷懒就私用权力,今天你们不经过我的允许,把印盖在文书上,要是容了你们,明天就会把印盖到我的头上!不整治你们一下是不行了。 郑士利被罚作苦工了,作为一个平凡的人,他没有机会见识皇家的威严,没有福气享受当官的荣耀,他一无所有,却凭借自己的勇气完成了他个人的壮举。由于他的英勇行为,这位即非皇亲国戚也非名臣将相的普通人被记入了明史。 相对于那些空印案中获罪的官员们,郑士利还是幸运的。 既然案件已经定性,那么接下来的就是处罚了,问题在于几乎全国所有的府县都存在空印现象,总不能把所有的府县官员都杀掉吧。 这又是一个难题,但在朱元璋那里,似乎没有他解不开的题目。 他总能做出别人想不到的事情,旁人认为他绝不可能把涉案的所有官员都杀掉,但他真的就这样做了。 官员们,无论你们在什么地方,不管是天涯还是海角,山地还是平原,所处的环境繁华或是荒芜,你们的待遇都是一样一样的。 在我们宣布处罚结果之前,先说一下当时全国的行政结构,全国共有十三个省,一百四十多个府,一千多个县,这些省府县的官员很多都与空印案有关。 处罚如下:主印官员全部杀掉,副手打一百杖充军。除此之外,连各省按察使司的言官也多有获罪者,理由是监管不力。 这是名副其实的一扫光,平时都争谁官大,这下倒好,干个副职还能去当兵,正职就得掉脑袋了,真是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在这次空印案中很多素有清廉之名的好官也被杀掉了,最有名的就是千古忠臣方孝孺他爹方克勤,这位仁兄在山东济宁干知府,为政清廉,平时肉都舍不得多吃,衣服上满是补丁,就因为他是主印官,糊里糊涂的没了脑袋。 但要说明的是,空印案中所杀官员的数目是有争议的,有些史料记载死者上万人,这应该是不准确的,因为朱元璋处理的只是掌印的官员,对副职他并未杀掉,朱元璋也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杀人狂,他是有着清醒的政治头脑的。杀光官员这种蠢事,他不会干的。 综合分析空印案,可以看出,此案和肃贪其实并无太大关系。官员们由于工作上的便利采取的一种变通手法,演变成了一件大案。而在大家都心知肚明且有人上书说明真相的情况下,朱元璋还接着处理此案,就值得我们深思了。 本段郭桓案 此案与上一案件不同,其中确实存在着贪污问题,但牵涉之广,影响之大在贪污案件中确属罕见,而此案中也确实存在着某些很多疑点。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合谋贪污,在朱元璋的编的《大浩》中,详细列举了郭桓贪污的方式和数量,看了实在让人触目惊心。我们有必要列举一下(请仔细看,疑点就在其中),其贪污行为包括: 1.郭桓私分了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也就是说这些地方的钱粮朱元璋没有收到,全被郭桓私自吞掉了。 2.郭桓私分了浙西的秋粮,具体数字是这样的,当年浙西的钱粮是450万石,郭桓只交给了朱元璋200多万担,其余的他自己私分了。 3.郭桓等人在征收赋税的时候,巧立名目,创造性的征收多种赋税:包括水脚钱、车脚钱、口食钱、库子钱、蒲篓钱、竹篓钱、神佛钱等。 最后算出总账,他和同党一共贪污了2400多万石粮食。 这么看来,郭桓确实是胆大妄为,他勾结其他官吏贪污腐败,朱元璋也并没有放过他的同党。那么郭桓的同党是谁呢,经过朱元璋的追查,六部的大多数官员都成为了郭桓的同党! 他们包括礼部(礼法)尚书赵瑁、刑部(司法部)尚书王惠迪、兵部(国防部)侍郎王志、工部(建设部)侍郎麦至德等。请注意,这个名单很长,据《刑法志》记载,当时六部除上面所列高级官员外,所有侍郎(副部长)以下官员都被干掉了。 这也就是说当时的六部,每个部除了尚书(部长)一人,侍郎(副部长)两人(上文已列出者除外),所有的办事官员都被杀掉了。当时的部长真的成了光杆司令,官员们陷入了恐惧之中,见面的第一句话应该就是“你们今天死了几个?”其实到后来这个问题也不用回答,因为一个部里最多只剩下三个人。 这是中央官员,还有地方的经办官员,粮食是由省里送来的,往下查,就是各个府县,府县再往下,就是那些所谓的富户、粮长。这些人也大多被杀掉。 此案一共杀掉了三万余人,结果是“百姓中产之家大抵皆破”,算得上是把朝廷上下一扫而空了。 本段胡惟庸案 中国明太祖朱元璋借口丞相胡惟庸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与蓝玉案合称胡蓝之狱。起于明洪武十三年(1380),终于二十五年。明初,朱元璋对丞相胡惟庸专权擅政、结党营私、骄横跋扈的举动极为不满,采取种种方式对其制约。洪武十三年正月,有人上书告胡惟庸谋反,朱元璋遂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将胡惟庸和涂节、陈宁等处死。胡惟庸死后,其谋反“罪状”陆续被揭发。朱元璋为肃清“逆党”,株连杀戮者达 3 万余人。前后延续达10年之久,朱元璋并作《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胡党”而受株连至死或已死而追夺爵除的开国功臣有李善长、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永嘉侯朱亮祖、靖宁侯叶踦等 1公、21侯。胡惟庸 被杀后,朱元璋遂罢丞相 ,革中书省,并严格规定嗣君不得再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说立者,处以重刑。丞相废除后,其事由六部分理,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加强。 本段蓝玉案 洪武二十六年(1393),明太祖朱元璋借口凉国公蓝玉谋反,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因蓝玉案被株连杀戮者,当时称之为“蓝党”。该案与胡惟庸案合称为“胡蓝之狱”。经两个案件发生后,明朝元功宿将已屠戮殆尽。 蓝玉,凤阳府定远县(今属安徽)人,开平王常遇春内弟。初隶常遇春帐下,有谋略,作战英勇,屡立战功。由管军镇抚积升至大都督府佥事。洪武十四年封永昌侯。二十年拜为大将军,屯蓟州。二十一年捕鱼儿海(今内蒙古东部贝尔湖)之战,杀北元太尉蛮子等,降其众,获马驼牛羊十五万余,焚其甲仗蓄积;又破哈剌章营,获人畜甚多。朱元璋对其宠遇甚隆,比之为卫青、李靖,封为凉国公。但蓝玉居功自傲,日益骄横跋扈。他蓄庄奴假子达数千人之多;乘势暴横,并仗势侵占东昌(今山东聊城)民田。当御史按问时,竟将御史鞭打后赶走。北征时私占大量珍宝驼马无算。回师夜经喜峰关,因守关吏未及时开门,竟纵兵毁关而入。他的所作所为,引起朱元璋不满。但蓝玉犹不收敛,擅定军中将校升降与军队进止,导致朱元璋数次责备。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指挥蒋?告发蓝玉谋反,下狱鞫讯后,狱词称同景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东筦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反,拟乘朱元璋藉田时发动叛乱。朱元璋遂族诛蓝玉等,并株连蔓引,自公侯伯以至文武官员,被杀者约两万人。朱元璋还手诏布告天下,并条例爰书为《逆臣录》。列名《逆臣录》者,有一公、十三侯、二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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