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对于《诗经·卫风·木瓜》中有“投我以木瓜报之和诗经中木瓜怎么解释,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诗经·卫风·木瓜》中有“投我以木瓜报之和诗经中木瓜怎么解释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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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卫风·木瓜》中有“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琼琚”是指什么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形容互相赠答,以礼相待。“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意思是,你将木瓜投赠我,我拿良玉作收益。

并不是仅为感谢你,多保重爱意永姘头!形容互相赠答,以礼相待。源于《诗经:国风:卫风:木瓜》。全句为“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你赠送给我果实,我回礼你良玉”,与“报之以李”不一样,收益的东西使用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很多,这展现了一种社会的崇高感情(包含感情,也包含友谊)。

这类感情重的是心心相惜,是思想上的切合,因此回礼的东西以及意义的多少在这里事实上也只具备代表性的实际意义,主要表现的是对别人对自身的情谊的珍惜,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其深层次词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琚(瑶,玖);我终琼琚(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谢。

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云:“惠有超过木瓜者,却以木瓜为言,是降一格烘托法;琼瑶足够报矣,却这样说匪报,是进一层翻剥法。”他得话并不是没有大道理,但将木瓜,琼瑶这类已基本上抽象概念的物件看得太实,别的解此诗者似也是。

事实上,创作者胸怀之高朗宽阔,已无考量薄厚轻和重的心横贯期间,他我想要表述的便是:多保重,了解别人的爱意就是最大尚的爱意。从这一点上说,之后汉朝张衡《四愁诗》“佳人赠我金错刀,缘何报之英琼瑶”,虽然说的是“投金报玉”。其实际意义实也与“投木报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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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木瓜怎么解释

诗经·卫风·木瓜》
原文:
投我以木瓜,
报之以琼琚。
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
报之以琼瑶。
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
报之以琼玖。
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注释:
1.木瓜:一种落叶灌木(或小乔木),蔷薇科,果实长椭圆形,色黄而香,蒸煮或蜜渍后供食用。按:今粤桂闽台等地出产的木瓜,全称为番木瓜,供生食,与此处的木瓜非一物。
2.琼琚(jū居):美玉,下“琼玖“、“琼瑶“同。
3.匪:非。
4.木桃!果名,即楂子,比木瓜小。
5.木李:果名,即榠楂,又名木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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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卫风木瓜》原文及鉴赏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古诗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古诗言简意丰,具有凝炼和跳跃的特点。你还在找寻优秀经典的古诗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诗经卫风木瓜》原文及鉴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原文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词语注释

①木瓜:落叶灌木,果似小瓜。古代有一瓜果之类为男女定情的信物的风俗。

②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你将木瓜投给我,我将回报你珍贵的佩玉。投,投掷,此作赠送,给予。报,报答。琼琚,佩玉名,古代的饰物。后边“琼玖”、“琼瑶”同此。

③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并非只是为了回报,而是表示永远相爱。匪:同“非”。好,爱。

④木桃:桃子。

⑤木李:李子。

作品译文

你赠送给我的是木瓜,我回赠给你的却是佩玉。这不是为了答谢你,是求永久相好呀!

你赠送给我的是桃子,我回赠给你的却是美玉。这不是为了答谢你,是求永久相好呀!

你赠送给我的是李子,我回赠给你的却是宝玉。这不是为了答谢你,是求永久相好呀!

赏析:

《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如托名宋尤袤《全唐诗话》就有“投木报琼,义将安在”的记载),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倘若据此便认为《抑》的传诵程度也比《木瓜》要高,那就大错而特错了,稍微作一下调查,便会知道这首《木瓜》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按,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平心而论,由于诗的文本语义很简单,就使得对其主题的探寻反而可以有较大的自由度,正如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小它的外延越大,因此,轻易肯定否定某一家之说是不甚可取的。有鉴于此,笔者倾向于在较宽泛的意义上理解此诗,将其视为一首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琚(瑶、玖);我以琼琚(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云:“惠有大于木瓜者,却以木瓜为言,是降一格衬托法;琼瑶足以报矣,却说匪报,是进一层翻剥法。”他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但将木瓜、琼瑶之类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实,其他解此诗者似也有此病。实际上,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从这一点上说,后来汉代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尽管说的是“投金报玉”。其意义实也与“投木报琼”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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