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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木立信文言文

1. 徙木立信文言文翻译

原文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摘自《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译文

孝公已经任命了商鞅,商鞅想要实施变法图强政策,唯恐天下人对自己产生非议。法令已经完备,但没有公布,(商鞅)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百姓对此感到惊讶,没有人敢去搬木杆。(商鞅)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以表明没有欺诈。终于颁布(变法的)法令。

注释:

1.孝公:秦孝公。

2.卫鞅:人名,即商鞅。

3.具:完备。

4.已乃:旋即,不久 。

5.辄(zhé):就。

6.卒:终于。

7.下令:颁布法令 。

8.予:给。

导读:本文讲的是商鞅为了推行新的法令而设法取信于民的一则事例.

2. 徙木立信文言文和译文

徙木立信出自《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指通过某种手段树立典型,而使公众信服的行为。

译文: 秦孝公已经任命了卫鞅,卫鞅想要实施变法图强政策,唯恐天下人对自己产生非议。法令已经完备,但没有公布,(卫鞅)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

百姓对此感到惊讶,没有人敢去搬木杆。(卫鞅)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

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以表明没有欺诈。终于颁布(变法的)法令。

3. 课外文言文《商鞅立信》的答案

原文商鞅变法之令既⑴具⑵,未布,恐⑶民之不信己,乃⑷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⑸民有能徙⑹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⑺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⑻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译文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二百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一千两银子”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一千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注释⑴既:已经 ⑵具:完备 ⑶恐:怕 ⑷乃:于是就 ⑸募:招募 ⑹徙:迁移 (7)置:到 (8)辄:立即 (9)予:给 (10)最后 词类活用: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介宾后置) (金:古时一金为二十两银子,十金即二百两,五十金即一千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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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木立信文言文翻译

一、译文

秦孝公已经任命了卫鞅,卫鞅想要实施变法图强政策,唯恐天下人对自己产生非议。法令已经完备,但没有公布,(卫鞅)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

百姓对此感到惊讶,没有人敢去搬木杆。(卫鞅)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以表明没有欺诈。终于颁布(变法的)法令。

二、原文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三、出处

《史记》

扩展资料

一、创作背景

司马迁在元封三年(前108年)接替其父担任太史令,从太初元年(前104年)开始创作《太史公书》(后来称为《史记》)。

后因向汉武帝为李陵战败投降匈奴之事辩护而被捕入狱并处以腐刑,在形体和精神上遭受巨大的创伤。出狱后任中书令,忍辱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大约在征和二年(前91年),终于完成了全书的撰写和修改工作。

二、作品赏析

史记独特的叙事艺术,非常注重对事件因果关系的更深层次的探究,综合前代的各种史书,成一家之言,纵向以十二本纪和十表为代表,叙写了西汉中期以前的各个历史时代,横向以八书、三十世家和七十列传为代表,统摄各个阶层、各个民族、各个领域和行业,形成纵横交错的舒适结构。

另外,《史记》的章法、句式、用词都有很多独到之处,别出心裁,不循常规,以其新异和多变而产生独特的效果。

三、作者简介

司马迁(前145年—?),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 。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

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徙木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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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立木》文言文全文翻译内容是什么

《商鞅立木》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的一个事件,商鞅想以此建立政策权威并取信于民,也称鞅徙木立信。以下是《商鞅立木》的全文翻译,以及原文和其他的适当补充。

一、全文翻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于是就在首都的集市南门树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搬到北门的人,做到的人就给他十金。百姓们认为奇怪,没有一个人敢去搬动木头。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动了那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用这个方法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商鞅公布了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二、原文

令(1)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2)。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乃下令。

令行期年(8),秦民之过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数千。于是太子犯法。卫鞅(3)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皇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4)公子虔,黥(5)其师公孙贾。明日(9),秦人皆趋令(6)。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也。

三、注释

(1)令:指商鞅为秦孝公变更法度制定的命令。

(2)十金:二十两为一金,也即一镒。十金即为200两。

(3)卫鞅:卫国人,姓公孙,名鞅。后因得封商地十五邑,所以又名商鞅。他实行变法,使秦国富强,是著名的政治家。

(4)傅:师傅,指辅佐责任的官或负责教导的人。这里是指师傅,古代保育、辅导贵族子女的老年男子。

(5)黥:墨刑,在面额上刺字,以墨涅之。

(6)趋令:归附、服从命令。

(7)君嗣:继承人。

(8)期年:满一年。

(9)明日:第二天。

一词多义:具:就绪

词类活用: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介宾后置)

四、重要人物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人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宦官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后升大良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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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立信》的翻译

一、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二百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一千两银子”。

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一千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

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

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二、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三、出处

东汉司马迁《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扩展资料

一、创作背景

商鞅立木建信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一个事件。当时商鞅变法推出新法令,生怕民众不信任,放了一根木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

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此举取得了民众对商鞅的信心,终于商鞅公布了变法的法令。这个故事也称商鞅立信。

二、作品赏析

本文所记载的事,发生在周显王十年(公元前359年)。秦国在实施新法令之前,立于南门,取信于民。新法实行后,太子犯法,刑其师傅。这两件事说明了信用是国家的重宝,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必定得到民众的信任。

三、作者简介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人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

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

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宦官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后升大良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鞅立木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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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木为信是什么意思

表示讲信义。

商鞅变法之初,恐民不信,商鞅把一根三丈之木立于国都之南门,然后宣布能将此木徙置北门者赐10金。搬动一根木头,何须如此重赏,人们自然不信,于是他又下令,将赏金加至50。有人将信将疑把木头搬到北门,即赏50金,以示不欺。于是商鞅在人们心目中树立了令出必信,法出必行的印象。

毛泽东早年在评论“徙木立信”这段故事时指出:“商鞅之法,良法也。

其法惩奸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

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

移动一根木头并非难事,关键是以此而树立的千金难买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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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翻译文言文:徙木立信

徙木立信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摘自《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译文:法令已经完备,但没有公布,(商鞅)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百姓对此感到惊讶,没有人敢去搬木杆.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以表明没有欺诈.终于颁布(变法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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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木立信的文言文是什么

出自《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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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商君列传文言文翻译

1. 翻译下面一段文言文 出自《史记 商君列传》

卫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16)。”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①卫鞅:商鞅为卫国人,故称。下句“恐天下议己”,是说孝公欲从商鞅之言而变法,可是又怕天下议论他,不是说商鞅“恐天下议己”。②疑:犹豫不定。③以上二句的意思是说,超出常人的人本来要被世俗非难的。④敖:通“謷”。嘲笑。《商君书》或作“骜”,或作“訾”。“骜”通“訾”。“訾”,毁谤。⑤暗:不清楚,不明白。⑥知:通“智”。未萌:未发露、察觉。⑦虑:事先谋划、创始。⑧法:效法。故:指成法。⑨易民:改变民风民俗。⑩缘:依照,沿袭。

2. 史记商君列传原文翻译

商君,是卫国国君姬妾生的公子。

名鞅,姓公孙,他的祖先本来姓姬。公孙鞅年轻时就喜欢刑名法术之学,侍奉魏国国相公叔座做了中庶子。

公叔座知道他贤能,还没来得及向魏王推荐。正赶上公叔座得了病,魏惠王亲自去看望他,说:“你的病倘有不测,国家将怎么办呢?”公叔座回答说:“我的中庶子公孙鞅,虽然年轻,却有奇才,希望大王能把国政全部交给他,由他去治理。”

魏惠王听后默默无言。当魏惠王将要离开时,公叔座屏退左右随侍人员,说:“大王假如不任用公孙鞅,就一定要杀掉他,不要让他走出国境。”

魏王答应了他的要求就离去了。公叔座召来公孙鞅,道歉说:“刚才大王询问能够出任国相的人,我推荐了你。

看大王的神情不会同意我的建议。我当先忠于君后考虑臣的立场,因而劝大王假如不任用公孙鞅,就该杀掉他。

大王答应了我的请求。你赶快离开吧,不快走马上就要被擒。”

公孙鞅说:“大王既然不能听您的话任用我,又怎么能听您的话来杀我呢?”终于没有离开魏国。惠王离开后,对随侍人员说:“公叔座的病很严重,真叫人伤心啊,他想要我把国政全部交给公孙鞅掌管,难道不是糊涂了吗?”公叔座死后不久,公孙鞅听说秦孝公下令在全国寻访有才能的人,要重整秦穆公时代的霸业,向东收复失地,他就西去秦国,依靠孝公的宠臣姓景的太监求见孝公。

孝公召见卫鞅,让他说了很长时间的国家大事,孝公一边听一边打瞌睡,一点也听不进去。事后孝公迁怒景监说:“你的客人是大言欺人的家伙,这种人怎么能任用呢!”景监又用孝公的话责备卫鞅。

卫鞅说:“我用尧、舜治国的方法劝说大王,他的心志不能领会。”过了几天,景监又请求孝公召见卫鞅。

卫鞅再见孝公时,把治国之道说的淋漓尽致,可是还合不上孝公的心意。事后孝公又责备景监,景监也责备卫鞅。

卫鞅说:“我用禹、汤、文、武的治国方法劝说大王而他听不进去。请求他再召见我一次。”

卫鞅又一次见到孝公,孝公对他很友好,可是没任用他。会见退出后,孝公对景监说:“你的客人不错,我可以和他谈谈了。”

景监告诉卫鞅,卫鞅说:“我用春秋五霸的治国方法去说服大王,看他的心思是准备采纳了。果真再召见我一次,我就知道该说些什么啦。”

于是卫鞅又见到了孝公,孝公跟他谈的非常投机,不知不觉地在垫席上向前移动膝盖,谈了好几天都不觉得厌倦。景监说:“您凭什么能合上大王的心意呢?我们国君高兴极了。”

卫鞅回答说:“我劝大王采用帝王治国的办法,建立夏、商、周那样的盛世,可是大王说:‘时间太长了,我不能等,何况贤明的国君,谁不希望自己在位的时候名扬天下,怎么能叫我闷闷不乐地等上几十年、几百年才成就帝王大业呢?’所以,我用富国强兵的办法劝说他,他才特别高兴。然而,这样也就不能与殷、周的德行相媲美了。”

孝公任用卫鞅后不久,打算变更法度,又恐怕天下人议论自己。卫鞅说:“行动犹豫不决,就不会搞出名堂,办事犹豫不决就不会成功。

况且超出常人的行为,本来就常被世俗非议;有独道见解的人,一定会被一般人嘲笑。愚蠢的人事成之后都弄不明白,聪明的人事先就能预见将要发生的事情。

不能和百姓谋划新事物的创始而可以和他们共享成功的欢乐。探讨最高道德的人不与世俗合流,成就大业的人不与一般人共谋。

因此,圣人只要能够使国家强盛,就不必沿用旧的成法;只要能够利于百姓,就不必遵循旧的礼制。”孝公说:“讲的好。”

甘龙说:“不是这样。圣人不改变民俗而施以教化,聪明的人不改变成法而治理国家。

顺应民风民俗而施教化,不费力就能成功;沿袭成法而治理国家,官吏习惯而百姓安定。”卫鞅说:“甘龙所说的,是世俗的说法啊。

一般人安于旧有的习俗,而读书人拘泥于书本上的见闻。这两种人奉公守法还可以,但不能和他们谈论成法以外的改革。

三代礼制不同而都能统一天下,五伯法制不一而都能各霸一方。聪明的人制定法度,愚蠢的人被法度制约;贤能的人变更礼制,寻常的人被礼制约束。”

杜挚说:“没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能改变成法;没有十倍的功效,就不能更换旧器。仿效成法没有过失,遵循旧礼不会出偏差。”

卫鞅说:“治理国家没有一成不变的办法,有利于国家就不仿效旧法度。所以汤武不沿袭旧法度而能王天下,夏殷不更换旧礼制而灭亡。

反对旧法的人不能非难,而沿袭旧礼的人不值得赞扬。”孝公说:“讲的好。”

于是任命卫鞅为左庶长,终于制定了变更成法的命令。下令把十家编成一什,五家编成一伍,互相监视检举,一家犯法,十家连带治罪。

不告发奸恶的处以拦腰斩断的刑罚,告发奸恶的与斩敌首级的同样受赏,隐藏奸恶的人与投降敌人同样的惩罚。一家有两个以上的壮丁不分居的,赋税加倍。

有军功的人,各按标准升爵受赏;为私事斗殴的,按情节轻重分别处以大小不同的刑罚。致力于农业生产,让粮食丰收、布帛增产的免除自身的劳役或赋税。

因从事工商业及懒惰而贫穷的,把他们的妻子全都没收为官奴。王族里没有军功的,不能列入家族的名册。

明确尊卑爵位等级,各按等级差别占有土地、房产,家臣奴婢的衣裳、服饰,按各家爵位。

3. 商鞅变法

原文:卫鞅欲变法,秦人不悦.卫鞅言于秦孝公曰:“夫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甘龙曰:“不然.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知 也.臣光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利不能药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译文:卫鞅想要变改法制,秦国贵族不高兴.卫鞅就对秦孝公说道:“百姓,不可以同他们讨论开始创新,却能够同他们一起欢庆事业的成功.讲究崇高道德的人,不去附和那些世俗的偏见.成就大事业的人不去同民众商量.所以圣明的人治理国家,如果能够使国家富强,就不必去沿用旧有的法度.”甘龙说:“不对,臣也听说这样一句话:’圣明的人不去改变百姓的旧习俗来施行教化,有智慧的人不改变旧有的法度来治理国家.”卫鞅说:“平庸的人守旧的习俗,读死书的人局限在他们听说过的事情上.这两种人,只能用来安置在官位上守法,却不能同他们在旧有法度之外讨论变革法制的事.夏、商、周这三个朝代礼制不相同却都能称王于天下,春秋五霸各自的法制不同,却能先后称霸诸候.所以有智慧的人能创制法度,而愚蠢的人只能受法度的约束.贤能的人变革礼制,而没有才能的只能受礼制的束缚.”秦孝公说:“好.”委任卫鞅为左庶长,终于制定了变更成法的命令.下令把百姓每十家编为一什,每五家编为一伍.互相监督检举,一家犯法,九家检举,若不检举,十家一起治罪.不告发犯法作乱的处以腰斩的刑罚,隐藏犯法作乱的与投降敌人的同样受罚.为私事争斗,各按情节轻重处以大小不同的刑罚.从事工商和因懒惰而贫穷的,将他们的妻子儿女全部收为官奴.皇室宗亲贵族没有军功的,不赋予属籍称谓.各以差次名田宅犹言各以等级占有田宅、臣妾、衣服.拥有功勋的人得到荣誉地位,没有功劳的人即使拥有财富不给予分享成果.法令已经具备,还没有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谁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当即就赏给他五十金,以表明决不欺骗.事后颁布了新法.新法在民间推行了一周年,秦国的百姓到国都诉说新法不方便的数以千计.正在这个时候,太子犯了法.卫鞅说:“新法不能普遍推行,是因为上面不守法.”要将太子绳之以法.太子是王位的继承人,不能施加刑罚,于是就处罚了他的师傅公子虔,将他的老师公孙贾处以墨刑.第二天,秦国的百姓都服从新法.开始说新法不方便的秦国老百姓又说来新法如何方便.卫鞅说:“这都是些搅乱教化的人.”全部把他们迁移到边境.此后,百姓再也不敢议论新法.聪明的方法.臣司马光认为:“信誉,是君主至高无上的法宝.国家靠人民来保卫,人民靠信誉来保护;不讲信誉无法使人民服从,没有人民便无法维持国家.所以古代成就王道者不欺骗天下,建立霸业者不欺骗四方邻国,善于治国者不欺骗人民,善于治家者不欺骗亲人.只有蠢人才反其道而行之,欺骗邻国,欺骗百姓,甚至欺骗兄弟、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一败涂地.靠欺骗所占的一点儿便宜救不了致命之伤,所得到的远远少于失去的,这岂不令人痛心!当年齐桓公不违背曹沫以胁迫手段订立的盟约,晋文公不贪图攻打原地而遵守信用,魏文侯不背弃与山野之人打猎的约会,秦孝公不收回对移动木杆之人的重赏,这四位君主的治国之道尚称不上完美,而公孙鞅可以说是过于刻薄了,但他们处于。

4. 史记 商君列传全文翻译

1、翻译 商君,是卫国国君姬妾生的公子。

名鞅,姓公孙,他的祖先本来姓姬。公孙鞅年轻时就喜欢刑名法术之学,侍奉魏国国相公叔座做了中庶子。

公叔座知道他贤能,还没来得及向魏王推荐。 正赶上公叔座得了病,魏惠王亲自去看望他,说:“你的病倘有不测,国家将怎么办呢?” 公叔座回答说:“我的中庶子公孙鞅,虽然年轻,却有奇才,希望大王能把国政全部交给他,由他去治理。”

魏惠王听后默默无言。当魏惠王将要离开时,公叔座屏退左右随侍人员,说:“大王假如不任用公孙鞅,就一定要杀掉他,不要让他走出国境。”

魏王答应了他的要求就离去了。公叔座召来公孙鞅,道歉说:“刚才大王询问能够出任国相的人,我推荐了你。

看大王的神情不会同意我的建议。 我当先忠于君后考虑臣的立场,因而劝大王假如不任用公孙鞅,就该杀掉他。

大王答应了我的请求。你赶快离开吧,不快走马上就要被擒。”

公孙鞅说:“大王既然不能听您的话任用我,又怎么能听您的话来杀我呢?”终于没有离开魏国。惠王离开后,对随侍人员说:“公叔座的病很严重,真叫人伤心啊,他想要我把国政全部交给公孙鞅掌管,难道不是糊涂了吗?” 公叔座死后不久,公孙鞅听说秦孝公下令在全国寻访有才能的人,要重整秦穆公时代的霸业,向东收复失地,他就西去秦国,依靠孝公的宠臣景监求见孝公。

孝公召见卫鞅,让他说了很长时间的国家大事,孝公一边听一边打瞌睡,一点也听不进去。事后孝公迁怒景监说:“你的客人是大言欺人的家伙,这种人怎么能任用呢!” 景监又用孝公的话责备卫鞅。

卫鞅说:“我用尧、舜治国的方法劝说大王,他的心志不能领会。” 过了几天,景监又请求孝公召见卫鞅。

卫鞅再见孝公时,把治国之道说的淋漓尽致,可是还合不上孝公的心意。事后孝公又责备景监,景监也责备卫鞅。

卫鞅说:“我用禹、汤、文、武的治国方法劝说大王而他听不进去。请求他再召见我一次。”

卫鞅又一次见到孝公,孝公对他很友好,可是没任用他。会见退出后,孝公对景监说:“你的客人不错,我可以和他谈谈了。”

景监告诉卫鞅,卫鞅说:“我用春秋五霸的治国方法去说服大王,看他的心思是准备采纳了。果真再召见我一次,我就知道该说些什么啦。”

于是卫鞅又见到了孝公,孝公跟他谈的非常投机,不知不觉地在垫席上向前移动膝盖,谈了好几天都不觉得厌倦。景监说:“您凭什么能合上大王的心意呢?我们国君高兴极了。”

卫鞅回答说:“我劝大王采用帝王治国的办法,建立夏、商、周那样的盛世,可是大王说:‘时间太长了,我不能等,何况贤明的国君,谁不希望自己在位的时候名扬天下,怎么能叫我闷闷不乐地等上几十年、几百年才成就帝王大业呢?’ 所以,我用富国强兵的办法劝说他,他才特别高兴。然而,这样也就不能与殷、周的德行相媲美了。”

孝公任用卫鞅后不久,打算变更法度,又恐怕天下人议论自己。卫鞅说:“行动犹豫不决,就不会搞出名堂,办事犹豫不决就不会成功。

况且超出常人的行为,本来就常被世俗非议;有独道见解的人,一定会被一般人嘲笑。愚蠢的人事成之后都弄不明白,聪明的人事先就能预见将要发生的事情。

不能和百姓谋划新事物的创始而可以和他们共享成功的欢乐。探讨最高道德的人不与世俗合流,成就大业的人不与一般人共谋。

因此,圣人只要能够使国家强盛,就不必沿用旧的成法;只要能够利于百姓,就不必遵循旧的礼制。”孝公说:“讲的好。”

甘龙说:“不是这样。圣人不改变民俗而施以教化,聪明的人不改变成法而治理国家。

顺应民风民俗而施教化,不费力就能成功;沿袭成法而治理国家,官吏习惯而百姓安定。” 卫鞅说:“甘龙所说的,是世俗的说法啊。

一般人安于旧有的习俗,而读书人拘泥于书本上的见闻。这两种人奉公守法还可以,但不能和他们谈论成法以外的改革。

三代礼制不同而都能统一天下,五伯法制不一而都能各霸一方。聪明的人制定法度,愚蠢的人被法度制约;贤能的人变更礼制,寻常的人被礼制约束。”

杜挚说:“没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能改变成法;没有十倍的功效,就不能更换旧器。仿效成法没有过失,遵循旧礼不会出偏差。”

卫鞅说:“治理国家没有一成不变的办法,有利于国家就不仿效旧法度。所以汤武不沿袭旧法度而能王天下,夏殷不更换旧礼制而灭亡。

反对旧法的人不能非难,而沿袭旧礼的人不值得赞扬。”孝公说:“讲的好。”

于是任命卫鞅为左庶长,终于制定了变更成法的命令。 下令把十家编成一什,五家编成一伍,互相监视检举,一家犯法,十家连带治罪。

不告发奸恶的处以拦腰斩断的刑罚,告发奸恶的与斩敌首级的同样受赏,隐藏奸恶的人与投降敌人同样的惩罚。 一家有两个以上的壮丁不分居的,赋税加倍。

有军功的人,各按标准升爵受赏;为私事斗殴的,按情节轻重分别处以大小不同的刑罚。 致力于农业生产,让粮食丰收、布帛增产的免除自身的劳役或赋税。

因从事工商业及懒惰而贫穷的,把他们的妻子全都没收为官奴。王族里没有军功的,不能列入家族的名册。

明确尊卑爵位等级,各按等级差别占有土地、房产,家臣奴婢的衣裳。

5. 《史记商君列传》中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翻译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①.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②,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③.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④! ①天资:天性.刻薄:残忍少恩.②太史公说:商君,他的天性就是个残忍少恩的人,考察他当初用帝王之道游说孝公,凭借着虚饰浮说,不是他自身的资质.再说凭靠着国君宠臣太监的推荐,等到被任用,就刑罚公子虔,欺骗魏将公子昂,不听赵良的规劝,足以证明商君残忍少恩了.我曾经读过商君开塞耕战的书籍,其内容和他本身的作为相类似.但最终还是在秦国落得个谋反的恶名,这是有缘故的呀。

6. 史记 商君列传全文翻译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

译文:孝公任用卫鞅后不久,商鞅打算变更法度,孝公欲从商鞅之言而变法,可是又怕天下议论他。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徒。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译文: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人敢动。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它搬走了,当下就给了他五十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事后就颁布了新法。

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个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

译文:新法在民间施行了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到国都说新法不方便的人数以千计。正当这时,太子触犯了新法。卫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推行,是因为上层人触犯它。”将依新法处罚太子。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监督他行为的老师公子虔,以墨刑处罚了给他传授知识的老师公孙贾。第二天,秦国人就都遵照新法执行了。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

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国百姓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为私利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当初说新法不方便的秦国百姓又有来说法令方便的。

从本文看,卫鞅变法成功原因之一是取信于民。

7. 取信于人是古文

徙木立信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摘自《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译文:法令已经完备,但没有公布,(商鞅)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百姓对此感到惊讶,没有人敢去搬木杆.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以表明没有欺诈.终于颁布(变法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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